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
来源: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作者: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时间:2021-03-3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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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300445200000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主要职能:分析、研究交通安全情况,制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交通秩序地对策措施;指导、监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承办交通肇事案件;打击涉车涉牌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交通警卫,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保通的交通指挥;指导、监督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参与规划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组织实施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队内设城镇、事故、秩序3个中队及车辆管理所1个二级部门,外辖永康、崇岗、乌木龙、永甸4个道路中队。执勤执法用车6辆。核定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8人。2020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4人,其中:公务员24人,退休人员3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恒定第一议题熔铸警魂。队伍管理常抓不懈,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过好支部生活,开好三会,讲好一课,积极参加县局周四“干部夜校”,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中国人民警察授旗训词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国家、省、市重大方针政策,要把学习内容传达到各中队每一名民警、辅警。用政治理论知识武装头脑,指引新时代永德公安交管工作。 2、围绕一条主线维护安宁。围绕COP15和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主线,以预防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目标,强化警种协作,着力打好五场攻坚战。要结合警种职能职责,重点突出公共安全治理战,点(丙中坝、永甸、菏泥塘)、线(云清线、施崇线、219国道)、面(农村地区村组道路)全方位加强交通秩序整治,在手段上、渠道商要加强分析研究,不能为方便群众而置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而不顾。要及时查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为生物多样性大会的顺利召开和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统筹两项任务守土负责。切实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发挥警种优势,依托交警执勤站点和各道路中队执勤点,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大会战”这两项任务做到一体推进。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菏泥塘、丙中坝、链子桥三个执勤点要确保今后的一切工作贯穿此两项工作内容、一切工作要围绕此两项工作来开展、一切工作让位于此两项工作。要重点管好外省籍、外州市入临人员、三非人员、为偷渡提供帮助的本地人员。乌木龙中队、永康中队要结合辖区实际统筹开展好疫情防控和交通管理工作。 4、坚持五种做法强基固本。继续巩固2020年交通事故预防成效,着力预防多人死伤道路交通事故,大抓基层大抓基础:一是在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上下功夫,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隐患排查及时,治理到位。二是在重点违法查处上下功夫,着重提升摩托车头盔率、安全带使用率,加大酒驾,摩托车多人骑乘,面包车、私家车超员,货车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三是在建立农村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上下功夫,积极推动派出所履职交管工作职能,督促指导好两站两员发挥作用,积极融入县局“三级防控网格体系”,织牢农村交通安全防控网。四是在新媒体建设上下功夫,将微信微博等现有资源,打造为集发布路况信息、曝光典型违法案例、是管理提醒教育为一体的宣传平台,争取公安内宣、外宣工作有所突破。五是在情指一体化建设应用上下功夫,结合“雪亮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完善交通要道、重点地段的监控卡口布设,不断探索、提高查缉布控系统等路面管控联网平台的应用水平。六是在警种协作上下功夫,按照县局网格化包片管理的工作要求,路检路查工作中要重点核查电信诈骗四件套,实现电信诈骗案件大幅减少的目标。 5、抓好一项整顿纯洁队伍。从大队、中队逐级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扎实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交警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对标“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新期待,积极学习借鉴试点地区、试点单位的成功做法,坚持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责任管党治警集中整治“六大顽瘴痼疾”和其他突出问题,强化即查即改、边查边改、真查真改。 6、认真完成上级公安机关、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974977.3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974977.3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788227.88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将交通事故处理专项经费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974977.32元,其中:本年收入10974977.3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74977.32元(本级财力10974977.32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88227.88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将交通事故处理专项经费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974977.3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974977.32元,其中:基本支出9818177.3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1427.88,主要原因分析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上调、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基数增大;项目支出1156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68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将交通事故处理专项经费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8664504.95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40220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执法办案(此项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2040299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此项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67916.4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8149.8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金缴纳。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24095.6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金缴纳。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39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纳。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66112.41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39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394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2500元,较上年增加202500元,增长506.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000,较上年减少7000元,下降29.1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9次,共计接待186人次。 减少原因是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严格接待标准及原则,大力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次,压缩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25500元,较上年增加209500元,增长1309.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500元,较上年增加209500元,增长1309.3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增加原因:执法执勤用车的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57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经费支出,与2020年390300元相比增加54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上调,相应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03月26日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452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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