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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来源:永德县纪委办  作者:县纪委办  时间:2021-03-2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22200000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决定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各部门和县级国家机关、各乡(镇)党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案件,决定对涉案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重要案件。

  4.负责处理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

  5.负责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勤政廉政。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订贯彻执行党纪条规的具体意见措施。

  8.调查研究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不适当的决定或规定。

  9.领导和指导下级纪委工作;会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会同组织部门考察、考核县直各单位和乡(镇)纪委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县纪委、县监察局派出各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以及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内设设15个股室〔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加挂检举举报平台中心牌子)、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15个派驻机构和归口管理的6个巡察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流机关、锻造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为永德“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1.突出政治引领,在坚定不移落实“两个维护”上有新担当

  始终把准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健全完善县纪委常委会集中学习制度,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聚焦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强化思想武装,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党史、学新中国史、学改革开放史、学社会主义发展史融会贯通起来,同回顾总结纪检监察工作光辉历程和优良传统联系起来,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不断增强“两个维护”自觉性坚定性。

  坚守政治监督根本定位。突出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内政治监督中的主干位置,不断健全完善政治生态分析评估、政治素质“画像”等制度,着力纠正政治偏差、忽视政治、变化政治、不讲政治问题,坚决防止落实“两个维护”标签化、口号化。进一步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守住安全底线等重大决策,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等重点任务,围绕县委确定的深化拓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抓“三农”促“三化”、城镇化、工业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招商引资、对外开放和深化改革、社会治理等九项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落实落地。坚持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不断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坚持政治监督与审查调查深度融合,查办案件始终把违反政治纪律问题放在首位。在今年换届中,要把好选人用人关,过细过硬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以及说情打招呼等行为。

  2.聚焦监督首责,在贯通融合推动监督提质增效上有新提高

  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机制,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减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执行监督,对不按照制度行事、随意更改制度、钻制度空子的,严肃查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的,坚决问责。强化协同监督,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制度,积极探索实践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协调贯通的方法路径,推进权力监督更严、实、细、密。

  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抓住监督的要害和关键,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监督。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制度,探索实践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等监督方式。发挥民主生活会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深入了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践行“两个维护”、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督促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带头在民主生活会上将个人重大事项、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等事项以及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情况作出说明。

  提高日常监督的精准性和时效性。依托“1+1+1”监督联动机制,完善和运用好“蹲点式”调研、“体验式”监督、“源头式”监督,进一步增强监督的随机性、经常性。更加突出事前监督和过程监督,推动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大数据精准科学监督,提升监督质效。认真梳理近年来在各类督查、检查、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以业务看政治、以现象看本质、以问题看责任,补齐制度短板、夯实执政基础。

  充分发挥政治巡察作用。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认真开展巡察“回头看”,超前谋划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重点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执行换届纪律等加强政治监督,不断实现有形覆盖、有效覆盖相统一。强化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积极探索巡察成果运用、信息共享、力量联动的途径和方式,提升巡察效果。

  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对下级纪委和派驻机构的领导。推进派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工作,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派驻监督效能。加强对县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突出“专项工作报告”的定位,按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做好县监委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3.坚持标本兼治,在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上有新成绩

  坚持审查调查力度不减。把反腐败斗争贯穿于现代化建设全过程,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资源集中、财政金融投资富集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和重大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扭住不放、持续整治影响国计民生的金融、国企、能源等领域腐败问题,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精准施策,深入推进追逃追赃工作。

  切实提升案件查办质效。严格执行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规定,深化运用“七个一”办案机制。把握好审查调查的政治属性,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纪法情理贯通融合,让审查调查对象从思想深处认识错误,唤醒党纪国法意识。突出“走读式”谈话安全和留置办案安全,健全安全风险防控制度,关心关爱留置陪护人员,不断强化留置陪护队伍建设管理。

  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正确把握“惩、治、防”的辩证统一关系,打造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和促进整改完善工作闭环。坚持一案一总结,深化运用“1234”促改联动工作法,准确发现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健全以案建制度、以案强监管、以案改作风的工作机制。对个性化问题,注重研究分析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向相关地方和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监督保障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对一定范围内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整治。着力推动查办案件从处分决定“一张纸”到警示教育“一堂课”、整改提升“一串事”延展深化。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见人、见事、见细节。用好用足案件资源活教材,开展以案说纪说法,让身边人受到触动、警醒、知止,营造更加浓郁的正风反腐良好氛围。

  4.紧盯群众利益,在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上有新作为

  持续加强脱贫摘帽后的监督。聚焦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不断延伸监督触角,覆盖到村村寨寨、田间地头,推进到“最后一公里”。强化对脱贫后“四个不摘”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挂钩帮扶、产业扶贫、村级集体经济管理的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加速推进抓“三农”促“三化”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深入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严查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发挥民情信息员作用,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深入排查、优先调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典型案件督查督办、直查直办、通报曝光,对问题频发多发、工作失职失责的从严追责问责,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身边的事有人管、利益有人护。

  5.涵养廉政文化,在推动构建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有新贡献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利器,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强化对新任职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和提醒,督促系好新的“一扣”、走好新的“一步”。

  共建共创“清廉永德”。聚焦永德政治生态绿水青山,坚持以反腐败斗争开路,带动方方面面,形成人人都是政治生态“一分子”、个个都是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构建者的良好氛围。规范“亲、清”政商关系,推进对社会中介机构、各领域招投标行为等专项整治。在全县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清廉单元”建设,县乡村联动,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清廉永德”建设,推动政治生态建设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向全方位全领域深化。涵养健康的政治生态文化,注重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积极开展群众性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

  深入纠治“四风”问题。坚持严字当头,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和疲劳厌战。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督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特别是搞“包装式”“标签式”“洒水式”“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防止不良习气成风成势。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优化改进督查检查考核等成果。

  保护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既用监督加压,又用信任加力,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该纠错的及时纠错、能容错的坚决容错,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做好澄清正名,为敢于担当者撑腰鼓劲。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执纪执法始终,使监督更有温度。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要在思想上教育、心理上疏导、生活上帮助,常态化做好跟踪回访工作,对处分影响期结束后表现好的,不影响正常提拔使用,不断释放激励担当作为的正能量。

  6.加强自身建设,在打造永德纪检监察“动车组模式”上有新收获

  持续提升履职担当能力。坚持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同步推进,着力提升工作能力。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践行“两个维护”中走在前面、作出表率。带头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勇于斗争、善于斗争。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加大“请进来”和“走出去”教育培训力度,持续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提高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机关办公办案条件,下大力气抓好标准化办案场所建设。

  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落实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和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及责任追究等规定,管好“治权之权”。把依规依纪依法贯穿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巡察、追责问责等各方面,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以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严格监督管理干部,既管“工作圈”,也管“生活圈”和“社交圈”。坚决查处滥用职权、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持续整治“灯下黑”。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格干部培养选拔和考核评价,加强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锻炼,进一步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关爱。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10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858514.4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858514.4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13824255.15元对比增加1034259.28元,增长7.5%,增长原因: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预算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858514.43元,其中:本年收入14858514.4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元(本级财力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13824255.15元对比增加1034259.28元,增长7.5%,增长原因: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预算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858514.4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858514.43元,其中:基本支出14658514.43元,与上年13674255.15元对比增支984259.28元,增长7.2%,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人员增加、案件增加、各项巡察、监察工作增加,预算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00000元,与上年150000元对比增支50000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分析:各项巡察、监察工作增加,预算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87494.3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1452531.13元;卫生健康支出761486.28元;住房保障支出957002.64元。(详见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委检查委员会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委检查委员会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委检查委员会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委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3400元,较上年159000减少5600元,下降3.5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委检查委员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委检查委员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6700元,较上年48200元减少1500元,下降3.1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38次,共计接待700人次。

  减少原因:根据“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的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次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委检查委员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6700元,较上年110000减少3300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700元,较上年110000减少3300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减少原因:按车辆保养要求方法使用辆,减少维护车辆费用及用油成本。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委检查委员会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未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委检查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12600元,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运行支出。与上年1237000元对比增支75600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人员增加、案件增加、各项巡察、监察工作增加,所以经费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3月25日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22200111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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