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审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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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德县审计局 作者:县审计局 时间:2021-09-16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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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审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德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德县审计局是永德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永德县审计局,永德县审计局的其他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接受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责任)审计,对各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县人民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有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 (3)向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永德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处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各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其他财务收支;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其他财务收支,中央和省、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照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处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9)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和审计资源配置,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地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结合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领会和落实中央、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发挥审计在服务政府、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推动完善监督职能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圆满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审计任务。 1.认真履职尽责,严格实施审计项目计划。 2020年,审计项目主要围绕四个方面,一是财政审计,目的是监督和促进政府预算管理,二是重大政策和民生审计,促进经济转型发展,三是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四是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全年计划开展审计项目12项,实际完成17项,共出具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31篇。审计查处主要问题金额127402万元,其中:查处违规金额1548万元,损失浪费金额20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25833万元;审计期间整改金额477万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33个,提出审计建议126条,被采纳126条。全年整改审计发现问题106个,规范资金125833万元。切实为我县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2.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觉纳入总体工作布局,贯穿于审计工作始终。以“四严禁”“八不准”为准绳,全面打造高效廉洁审计队伍。 3.扎实开展脱贫为主的中心工作。 为实现高质量脱贫,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强化驻村扶贫工作队的决策部署,一是班子成员带头,轮流到挂钩村安排和督促指导脱贫攻坚工作;二是抽调2名驻村工作队员(兼自然村帮扶人员),分别在崇岗乡黑龙村、德党镇响水村开展驻村工作;三是抽调3名同志担任挂钩村自然村帮扶人员,抽调5名同志担任自然村帮扶人员,我局共有17人挂钩帮扶65户,深入挂钩村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四是其他审计干部在做好本职业务的同时,定期轮换深入挂钩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特殊节点做到集体驻村开展工作。挂钩村年内实现高质量脱贫。疫情防控期间在做好我局防疫工作的同时,抽出工作组抓好挂钩村的防疫工作,实现无疫情发生。 4.积极筹备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按照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及县委的安排,我局积极主动组织筹备永德县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0年5月20日顺利召开,会议深入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在听取审计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听取了永德县审计局2019年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2020年审计项目计划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永德县审计局2020年审计项目计划》,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审计工作。 5.扎实抓好平安建设工作(含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安排,落实责任。年内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本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犯罪等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未出现“黄、毒、赌”等丑恶现象,办公区未发生火灾、盗窃等治安灾害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通过对照查找,我局不存在对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的情况,在开展审计监督过程中,也未接收到被审计单位存在以上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德县审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德县审计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附表9)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审计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09.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5.17万元,占总收入的91.32%;其他收入44.20万元,占总收入的8.68%。与2019年收入472.02万元对比,增加37.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0.85万元,其他收入增加38.2万元,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拨入“美丽公路”建设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审计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1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98万元,占总支出的67.04%;项目支出168.12万元,占总支出的32.96%;与2019年支出495.68对比,增加1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1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73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支付县级财政拨入的“美丽公路”建设资金;二是审计业务较上年有所增加,审计工作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审计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1.98万元。与2019年基本支出323.83万元对比,增加18.1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省级财政清算追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二是审计业务较上年有所增加相应增加审计工作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6.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审计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12万元。与2019年项目支出171.85万元对比减少3.7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公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审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9.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02%。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1.79万元对比增加7.61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补发、绩效、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他审计事务支出等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5.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审计业务、其他审计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1.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4.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主要用于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审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6万元,支出决算为11.97万元,完成预算的9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8万元,完成预算的8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76万元,增长6.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79万元,增长13.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0.6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年限长,车辆老化,运维费用相应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9万元,占56.75%;公务接待费支出5.18万元,占43.25%。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7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 公务接待费5.1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18万元(其中: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接待人次518人。主要用于开展审计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德县审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28万元,与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29万元对比增加2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和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永德县审计局部门资产总额33.06元,其中,流动资产9.67元,固定资产23.39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2019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3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永德县审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没有专业性强的词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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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永德县审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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