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作者: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21-09-3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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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300422201000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决定的情况。 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各部门和县级国家机关、各乡(镇)党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案件,决定对涉案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重要案件。 负责处理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 负责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勤政廉政。 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订贯彻执行党纪条规的具体意见措施。 调查研究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不适当的决定或规定。 领导和指导下级纪委工作;会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会同组织部门考察、考核县直各单位和乡(镇)纪委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县纪委、县监察局派出各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以及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两次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和县委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严”的主基调,立足职责使命、主动担当作为,全县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层层传导压力,“两个责任”落实更加有力 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当好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参谋员”“协调员”“监督员”。年内,协助县委认真抓好市对县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完成2019年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2次,县委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9次,研究干部违纪问题4次。协助县委制定《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任务安排》《202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发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提醒,建立起了责任明确、目标具体、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强化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全程指导和精准监督,组织10个乡(镇)党委、3个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对72个责任单位202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一贯到底、落实到位。 二、紧贴形势任务,政治监督质效更加明显 坚持以党的中心为中心、以党的大局为大局,聚焦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巩固脱贫成效、建设重大项目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通过主动监督、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过程中的偏差,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坠底。年内,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先后督查部门172个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3个;围绕脱贫绩效和脱贫出列后“四个不摘”落实情况,督促全县16个行业主责部门查找并整改问题清单18个;围绕全县41个重大项目,对县林草局、县住建局、县教体局等项目主管部门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永德(链子桥)至耿马(勐简)高速公路、永顺南延线道路工程、第三高级中学等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6条整改建议。扎实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紧盯治理重点、关键环节,分阶段有序推进,共督促追缴欠缴资金787.89万元。围绕“三个聚焦”高位推动巡察工作,完成年内三轮巡察任务,发现并反馈问题1032个,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22件,十三届县委实现届内巡察全覆盖。 三、聚焦扶贫民生,维护群众利益更加坚决 认真落实2020年度两次全省贫困县纪委书记工作例会精神,运用“1+1+1”联动机制,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共排查出扶贫领域问题129个,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9件31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次、组织处理3人次、通报曝光49批95人次。探索建立扶贫领域大监督格局,健全完善与巡察、扶贫、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互通机制,各部门共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2件。强化对沪滇扶贫协作项目和资金监管的再监督、再检查,确保沪滇扶贫协作项目顺利推进。用好“互联网+”监督模式,以公开倒逼扶贫领域政策、项目、资金公平公正分配使用,共在临沧市廉洁扶贫信息公开阳光监督平台公示涉农资金1.69亿元。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托村(社区)民情信息员和监察信息员,推动监督触角向下延伸,了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99个。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受理和办结疑似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1件,查处“保护伞”案件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给予组织处理12人,通报问责基层党组织1个。 四、推进体制改革,监督效能发挥更加充分 坚持把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作为强化全面监督的有力抓手,持续推动改革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制定《关于深化永德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划转派驻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13名编制。目前,全县派驻机构共有编制47名,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均已配齐到位。各派驻机构年内共处置问题线索22件,立案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牢固树立审查调查安全理念,依规依纪依法使用调查措施,共开展谈话76件185次,询问47件316次,讯问5件18次,查询16件67次,调取84件241次,扣押3件5次,搜查1件5次,留置5件5人,全年审查调查安全继续保持零事故。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贯通运用纪法“两把尺子”,把依规依纪依法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不断提升,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为治理效能。 五、注重教育引导,廉洁从政行为更加规范 构建“大宣教”工作格局,通过“廉洁永德”微信公众号开展廉政宣传教育234期,中央、省、市各类媒体采用纪检监察信息574条(次),17幅书法、绘画作品被选用在省纪委省监委文化走廊参展。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叩问初心》《围猎:行贿者说》等警示教育片。拍摄《谁动了贫困学生的“奶酪”》廉政微电影,专题对案发地以及县教育系统进行了巡回警示。举办全县科级干部廉政教育培训班,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助推清廉家风建设,引导全县党员干部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严把选人用人关,函复廉政意见4602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12人次,对231名新提拔、交流的科级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落实回访教育机制,回访教育受处分干部34名,教育引导“跌倒”干部调整心态、重拾信心、轻装上阵、积极作为。 六、坚持久久为功,作风建设成果更加突出 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紧盯老问题和新表现,精准发力纠治,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问责2人,通报曝光4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紧盯重要节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组织开展节日期间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9个。加强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等宴请事宜的监督管理,对144名干部职工操办婚丧等宴请事宜进行备案提醒,对违规操办宴请事宜的1名公职人员进行立案查处,并在全县通报曝光。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把握政策策略、贯通纪法情理,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全面贯彻《云南省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把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有机结合起来,经常为党员干部作“政治体检”、打“政治疫苗”、送“政治保健”,对作风不实、消极应付、落实不力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88人次。 七、保持高压不减,标本兼治成效更加显著 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以精准有力问责不断提高问责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共对执行政策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作风不扎实的18名干部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落实“日清周转月报季结”信访工作制度,精准有序受理信访举报75件。拓展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完成27个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和11个处置子平台部署任务,进一步提升了信访处置效率。深入推进阳光信访,吸收3名民情信息员参与信访事项处置,群众代表的监督作用有效发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年内共处置问题线索135件,立案8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0人(其中科级干部13人),采取留置措施5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人。严肃查办“7·29”“8·08”等一批对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有震慑效果、有促进作用的教育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社会效果。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全面落实“1234”促改联动工作法,精准发出纪检监察建议15份,以纪法刚性约束深化源头治理、堵塞制度漏洞、推动以案促改。 八、锻造执纪铁军,干部队伍建设更加全面 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根本性工程来抓,以铁军标准锻造让党放心、群众满意的高精尖永德纪检监察队伍。坚持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恒定学习制度,共在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开展集中学习10期。落实全员培训要求,按照分层分级培训的原则,把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作为重中之重,组织全员培训16场,干部执纪执法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得到提高。积极探索实践以考促学机制,以在线培训年中测试等为载体,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100人次,推动学习成果入脑入心。坚持党建与业务双推进,组织讲党课8场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3场次。全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美丽化机关建设,完成机关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并投入使用。打造机关廉政文化走廊,选取70幅书法、绘画、摄影作品上墙。健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黑”。坚持在一线锤炼、培养、选用干部,选派10名优秀干部到省、市培训学习,抽调干部到上级机关参与专项工作40人次,选派22名干部分别担任脱贫攻坚驻村第一书记,县委提拔使用及交流纪检监察干部33名,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5名纪检监察干部受到县委表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432.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1.51万元,占总收入的99.2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万元,占总收入的0.77%。与上年1099.47万元对比增加333.04万元,增长30.2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预算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51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4.24万元,占总支出的94.19%;项目支出87.91万元,占总支出的5.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056.89万元对比增加455.26万元,增长43.0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案件增加、各项巡察、监察工作增加,预算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4.24万元。与上年982.4万元对比增加441.84万元,增长44.9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和案件增加,导致各项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82.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91万元。与上年74.49万元对比增加13.42万元,增长18.02%,主要原因分析:案件增加,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先后开展了大山“7.29专案、疾控中心8人违法案及29起交通违法案件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8%。与上年1051.89万元对比增加446.41万元,增长42.4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案件增加、各项巡察、监察工作增加,预算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56.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35.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7.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1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0.48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请补充详细信息】(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请补充详细信息】(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请补充详细信息】(相关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请补充详细信息】(相关支出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请补充详细信息】(相关支出情况);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请补充详细信息】(相关支出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8.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8.2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25万元,退休费17.2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2.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0.3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2.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请补充详细信息】(相关支出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请补充详细信息】(相关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请补充详细信息】(相关支出情况);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请补充详细信息】(相关支出情况);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请补充详细信息】(相关支出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请补充详细信息】(相关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请补充详细信息】(相关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请补充详细信息】(相关支出情况);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请补充详细信息】(相关支出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请补充详细信息】(相关支出情况);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请补充详细信息】(相关支出情况);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请补充详细信息】(相关支出情况);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请补充详细信息】(相关支出情况);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请补充详细信息】(相关支出情况);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请补充详细信息】(相关支出情况);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请补充详细信息】(相关支出情况);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请补充详细信息】(相关支出情况);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82万元,支出决算为23.58万元,完成预算的149.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34万元,完成预算的130.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24万元,完成预算的191.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办案工作增加即办案经费相应增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2.62万元,增长1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24万元,增长29.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2万元,下降6.2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办案工作增加即办案经费相应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34万元,占60.81%;公务接待费支出9.24万元,占39.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请补充详细信息】。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3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请补充详细信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3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办案和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9.24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9.2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对下级办案工作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请补充详细信息】(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5万元,与上年95.99万元对比增加45.51万元,增长47.41%,主要原因分析:案件增加,办案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7.09万元,印刷费1.47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0.82万元,邮电费1.56万元,差旅费15.32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2.04万元,公务接待费9.24万元,劳务费2.12万元,工会经费3.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67.97万元,资本支出(办公设备购置)3.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XX元,其中,流动资产XX元,固定资产XX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XX万元,在建工程XX元,无形资产XX元,其他资产XX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XX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XX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XX平方米,账面原值XX万元;处置车辆XX辆,账面原值XX万元;报废报损资产XX项,账面原值XX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XX万元;出租房屋XX平方米,账面原值XX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XX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XX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XX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XX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XX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XX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XX%。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请补充详细信息】。(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222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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