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永德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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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协办 作者:县政协办 时间:2021-09-3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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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30041310100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永德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永德县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永德县委员会 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政治协商。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方针、重大政策、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专题协商;就重大决策执行过程的重要问题进行重点协商。二是民主监督。对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对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县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三是参政议政。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研、视察、评议。通过调研视察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共永德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是联系指导。加强对全县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沟通联系,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县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履职共同性、普遍性的主要问题,指导其开展工作。五是承办县委及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党建引领上出实招。一是全面加强理论武装。完善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的学习制度体系,通过“30分钟早读会”、委员培训等方式,持续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二是全面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学习贯彻县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要任务,推动学习贯彻工作覆盖到全体政协委员和政协干部。始终做到重要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重要工作安排报县委审批后实施。年内,中共永德县委先后召开县委政协工作会议和“协商在基层”工作推进会议,出台了《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委政协工作会议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等文件。三是全面加强政协党建。持续做实政协党建“321”模式下半篇文章,开展专委会“一入二建三联”改革,实现了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 2.坚持履职尽责,在建言资政上出实招。一是聚焦政治协商建真言。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期间,组织政协委员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进行充分协商,收集委员提案93件,经审查立案87件,合并后85件,收集到协商意见建议100条,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县委、送县政府。年内,对全县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进行专题议政性常委会协商,开展了“水与城镇化建设”、永德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专题协商会协商,对防疫体系和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进行调研协商,对第三高级中学建设进行对口协商,先后向县委、县政府报送协商意见建议26条。二是聚焦民主监督求实效。修订完善《永德县政协提案工作条例》,持续开展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双向民主评议”。九届四次会议以来的85件提案面商率、答复率均为100%,委员满意率98%。强化对部门工作的民主监督,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开展民主评议,对2019年度民主评议县住建局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组织政协委员参加县法院、县检察院部分案件旁听、听证审查,县级有关部门人员招聘巡考等监督活动。对全县12座水库、9条沟渠、4个水源保护区的河长制工作和河长履职情况开展督察督导。三是聚焦参政议政献良策。组织市、县政协委员到大山乡户威自然村开展“我为美丽乡村、乡村旅游建言献策”为主题的委员活动,为我县乡村旅游提出意见建议30余条。积极参与围绕临沧“两次跨越”建言资政、凝聚共识活动,提出建言资政意见26条。主动配合省、市政协到我县开展的各类调研视察活动,通过省、市政协平台,立足永德实际和全省全市大局积极建言献策。四是聚焦“协商在基层”树品牌。围绕“乡镇街道环境整治”“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共商共建共治”“加强乡村振兴示范点管理”等议题开展基层协商。筹备召开县委“协商在基层”工作推进会议、德党镇“厉行勤俭节约 制止餐饮浪费”协商议事观摩会议。全年共举办“协商在基层”议事会议11场次。县政协选送的“大山乡集镇人居环境提升”基层协商案例—《探索政协一线协商机制 助力破解基层民生难题》,入选云南省20个基层政协履职创新事例。 3.坚持服务大局,在助推中心上出实招。一是全力助推高质量脱贫摘帽。政协班子、机关干部和政协委员积极把履职融入脱贫攻坚工作之中,以乡(镇)前线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自然村帮扶队员等身份投身到脱贫攻坚一线。持续开展“九个一”活动和“六个助推”行动,县政协机关干部和广大政协委员尽己所能、力己所长,参与到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就业扶贫、产业扶贫等脱贫攻坚实践中,为全县高质量脱贫作出了积极贡献,部分县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干部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表扬。二是全力助推疫情防控阻击战。及时发出疫情防控倡议书,广泛动员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干部和政协委员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县政协班子成员及时深入各村、各疫情防控点,“战”在一线,靠前指挥,与前线人员共同坚守疫情防控“主阵地”。广大政协委员积极响应,出钱出力出智,同心携手抗疫。扎实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实际行动体现政协担当。三是全力助推各项重点工作。抓好政协班子领导牵头或负责助推的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永康棚户区改造、县城老旧城区改造、老年体协等重点工作。认真服务好挂钩的非公经济企业,认真履行好换届工作督导指导组长职责,认真督促好市政协领导交办的中心工作。 4.坚持凝聚人心,在汇聚力量上出实招。修订印发了《委员履职工作规则》,让委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好释疑解惑、增进团结、凝聚人心工作。以专委会委员党支部为依托,不断深化“党的光辉照边疆、政协委员心向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政协委员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密切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社会阶层人士的联系,积极支持各界人士发挥自身优势,在政协平台上发表意见和主张。进一步加强与省市政协的上下联动及与其他县(区)政协之间的交流互动。充分发挥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作用,积极配合市政协做好《脱贫攻坚在临沧文史资料专辑》《临沧政协人物谱(永德篇)》征编工作,完成《永德政协年鉴2019》《永德政协脱贫攻坚助推行动汇编》编撰工作。 5.坚持强基固本,在能力提升上出实招。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和“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持续抓好委员素质提升,先后邀请3名市政协干部到永德开展“协商在基层”、政协党建、党风廉政3个专题培训,委员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以坚持一期早读会、写好一篇文章、读好一本书、办好一次培训、提好一条建议“五个一”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机关岗位“大练兵”活动,努力打造一支“会说话、会动笔、会协商、会调研”的新时代政协干部队伍。深入开展“人人动手写文章、共同商量改文章”活动以来,73篇新闻稿件被省市媒体采用,其中13名机关干部的文章被省级媒体采用,省政协报社专门向永德县政协发来了感谢信,并赠送《云南政协报永德新闻剪报本》。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从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县委具体实施办法,坚持县政协常委会会议恒定播放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制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和谐、充满生机活力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永德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永德县委员会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永德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永德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674.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4.2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625.92万元对比增加7.72%,增幅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较去年增加6人,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县级财政配入历年应配未配各类保障缴费及部分补发工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永德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70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5.74万元,占总支出的86.02%;项目支出98.43万元,占总支出的13.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638.54万元对比增加10.28%,增幅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较去年增加6人,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县级财政配入历年应配未配各类保障缴费及部分补发工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永德县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5.7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0.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6%。支出与上年497.03万元对比增加21.8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较去年增加6人,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县级财政配入历年应配未配各类保障缴费及部分补发工资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永德县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43万元。与上年141.51万元对比减少30.44%,主要原因:减少项目及缩减项目经费节约成本。2020年度主要开展的项目有公务运转经费、委员培训费、专委会活动经费、永德政协季刊、政协领导履职专项经费、委员视察经费、委员活动经费、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协商在基层”工作经费等各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永德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5.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1%。与上年638.54万元对比增加8.8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较去年增加6人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县级财政配入历年应配未配各类保障缴费及部分补发工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1.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8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88.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3.64万元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4万元。其中(2010201)行政运行442.64万元,(201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75万元,(2010204)政协会议26.85万元,(2010205)委员视察30.61万元,(2010299)其他政协事务支出3.22万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费43.59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4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04万元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6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32.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永德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24.6万元,完成预算的213.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9万元,完成预算的155.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三公”经费的公务招待费的项目公务运转经费项目直接删除,而未及时对公务招待费作调整,故“三公”经费支出数大于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2.52万元,下降33.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万元,下降9.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72万元,下降61.5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简各项费用,确保“三公”经费逐年递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9万元,占72.77%;公务接待费支出6.7万元,占27.2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视察、委员活动、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6.7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6.7万元(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2人(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视察、委员活动、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永德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22万元,与上年48.09万元对比减少5.97%,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缩减开支等致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7.3万元、邮电费0.8万元、劳务费1.28万元、工会经费1.22万元、公务运行维护费4.5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0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永德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07.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8.4万元,固定资产29.0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190.48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35万元。主要原因:根据《中共永德县委十三届县委第75次常委会会议纪要》(6)、《永德县十二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纪要》(第十四期)以及《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棚户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划转永德县林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永政复〔2020〕180号)精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永德县委员会办公室将位于德党镇原政协老办公用房(固定资产系统中所登记资产编号为FW1999000001,面积515平方米,原价39.5万元,累计折旧为8.67万元,账面净值为30.83万元)无偿划转至县林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1项,账面原值14.6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131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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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永德县委员会办公室.XLS20210930120143590.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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