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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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德县妇女联合会 作者:县妇联 时间:2021-10-0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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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300471301000 临沧市永德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2.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3.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培养、推荐女性人才,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4.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5.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志愿者队伍。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6.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发展和指导妇女各类联谊组织,促进交流与合作。积极发展与周边县(区)妇联组织的协作与交流。 7.根据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要求,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市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政治方向,坚定广大妇女理想信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群众的政治意识。年内共组织开展学习宣讲24场次。在脱贫攻坚中充分发挥村(社区)妇联执委、巾帼志愿服务队的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掀起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热潮。二是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心工作任务,找准妇联工作的切入点,制定出妇联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三是认真学习和贯彻临沧市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精神,以妇女代表带头学、妇女群众跟着学的方式,通过微信、微博、QQ等形式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不断增强广大妇女群众的政治性和先进性,引领广大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坚定广大妇女群众的理想信念。 2.坚持围绕中心,凝聚巾帼力量服务中心工作 (1)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在脱贫摘帽的关键时期,县妇联深入挂钩村以“人口数清、收入清、明白卡清、住房清、学生情况清、环境清、明白人清”“七清”标准再次开展情况摸排,剖析存在问题,整理问题清单,并逐一整改销号,真正做到“户户清”“账账清”“项项清”。帮助尖山村、栎柴村解决脱贫攻坚工作经费16000元。二是组建巾帼志愿服务队,做实“五净一规范”工作。全县共组建巾帼志愿服务队1400支22023人。共培训妇女7场次,开展洁净活动400余场5060人次,增强群众家庭环境卫生和爱护公共环境卫生意识,逐渐形成良好的文明乡风,为全县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贡献巾帼力量。 (2)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当好疫情防控的“宣传员”“排查员”和“守护员”。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充分发挥好疫情防控中巾帼志愿服务队的独特作用,组织118个村(社区)执委、妇女干部、1400支20000多名巾帼志愿服务队走在抗击疫情的最前线,走村串户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劝返走访人员、悬挂宣传横幅、粘贴宣传标语、发放告知书、排查登记务工、就学、外来人员,共发放宣传材料53000余份,粘贴宣传标语365条,发放暂停农村自办宴席告知书800份。二是积极组织参加全省妇女基金会疫情募捐,共组织三级妇联组织募捐资金211595.39元。三是开展抗疫慰问送温暖活动。联合县医共体总医院看望慰问永德县首批援鄂医疗队员的家属,并送上了慰问金6000元。积极发动妇女群众自愿捐赠生产生活物品,深入部分堵卡点送去汤圆、大米、肉食、蔬菜瓜果等。 (3)持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抓好脱贫攻坚各类问题整改工作。把小勐统镇河边村大山自然村创建为2020年市、县级乡村振兴战略示范点,班卡乡松坡村骂榴寨组为2020年县级乡村振兴战略示范点。巩固提升已创建的永康镇忙石寨自然村、大雪山乡忙蚌自然村2个市级美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点成果,鼓励农村妇女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休闲农业等农村新产业,动员妇女种树种花,绿化美化家园村庄,积极打造鲜花盛开的村庄,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 3.坚持性别平等和妇女维权原则,共同推进妇女各项工作 (1)彰显人文关怀,抓实妇女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一是多措并举组织开展“三八”节活动。抓住节日契机,通过“妇女之窗”、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积极开展“最美家庭”“抗疫最美家庭”等活动,从各行业各领域发掘优秀妇女典型,特别是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涌现出来的基层一线优秀妇女典型,不断提升妇联典型选树影响力覆盖面;开展企业困难职工关爱活动。慰问糖厂下岗职工4户,送上慰问金2000元,与他们座谈鼓励他们克服困难,积极创业。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六一”国际儿童节庆祝活动。2020年,根据疫情防控的特殊性,联合团县委深入学校开展活动,在各自班级里给学生们分发糖果,让他们出节目,唱歌、讲故事、独舞、读优秀作文等。既让孩子们综合素质得到了锻炼提升,也帮助她们度过了一个不一样的“六一”。三是开展“守护童年 牵手共成长”暑期儿童关爱服务活动。根据省、市妇联工作安排,县妇联积极牵头,联合县民政局、乡(镇)妇联深入挂钩村开展关爱服务活动,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提升儿童安全防护技能,增强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家长的责任意识,让广大儿童度过一个幸福、和谐、温暖、安全的假期;四是实施“五月天春蕾计划”,申请助学项目资金141600元,资助班卡乡118名家庭困难女童,帮助贫困女童解决学习、生活实际困难。五是推动妇女儿童“两个规划”全面实施。扎实开展“两个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工作,强化第三方评估作用的发挥,提高监测评估质量,充分发挥监测评估督导推动妇女儿童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对监测统计中未达标项,加强沟通联系,加大对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指导,强化工作提醒,做到一月一督促,一月一统计,一月一汇报,群策群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争取在“两个规划”收官之年交出一份让妇女儿童满意的答卷;六是实施“两癌”关爱救助工作。向广大农村妇女宣传“两癌”检查项目政策及妇女健康知识,积极向上级争取“两癌”救助资金。2020年实施省级“两癌”救助项目12人,拨付救助资金1.6万元,实施国家级“两癌”救助项目1人,拨付救助资金1万元。 (2)强化维权宣传,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益。一是以“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为主题,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宣传贯彻宪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进农村、进社区、 进家庭活动,不断扩大普法宣传覆盖的范围。二是联合县人民法院开展民法典宣讲教育活动,让广大妇女群众深入了解民法典实施的意义、主要内容及民法典对公民生产生活的影响。并围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职责,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讲好民法故事,传播民法知识,为更好推进全县法治建设,开创妇女工作新局面奠定扎实的基础。三是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以“进社区、进家庭、到身边”为主题,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着力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共排查上报婚姻家庭矛盾纠纷3起、接听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电话7个、接受来信来访8件13人,办结率达100%。 (3)以家庭为载体,深入推进家庭文明建设。推荐上报市级“抗疫最美家庭”9户、“最美家庭”11户,“美丽家园示范户”10户,三八红旗集体4个,三八红旗手4个、先进工作者3个。获全国表彰“抗疫最美家庭”1户,获省级表彰“抗疫最美家庭”2户,获市级表彰“最美家庭”5户,“学习型家庭”30户,“和睦家庭”30户,“洁净家庭”20户,拟表彰县级“最美家庭”18户,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在参与活动中自我展现、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更好地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 (4)以项目为抓手,抓实妇女创业就业。完成“贷免扶补”57户,小额担保20户,发放资金1155万元,带动就业231人;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1501人次,转移就业1147人;拨付市级妇女发展循环金20万元,扶持2个乡镇4户农户发展产业,带动就业15人。 (5)坚持党建引领,推进妇联改革纵深发展。一是把小勐统镇河边村大山自然村作为“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示范点。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培养优秀带头女能人,建强妇女队伍,建牢基础阵地。二是推进在“两新组织”中组建妇联组织,推广单独创建、联合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等模式,推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妇联组织的工作,着力扩大横向覆盖,上半年在新经济领域建立永乾大酒店、永德县云南中源茶业有限公司2个妇联组织,计划年底两新组织成立妇联组织达60%以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永德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43.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9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27.58万元对比增加了16.37万元,增幅11.2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妇女儿童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5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75万元,占总支出的77.63%;项目支出34.21万元,占总支出的22.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32.39万元对比增加20.58万元,增幅13.4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职工工资调整、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妇女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75万元。与上年90.68万元对比增加28.07万元,增幅23.6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妇女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21万元。与上年41.71万元对比减少7.5万元,其他收入减少,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妇女工作、儿童工作、贷免扶补等其他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7%。与上年125.53万元对比增加21.47万元增幅14.56%,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职工工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3.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2%。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妇女儿童工作经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3%。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各类保险及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8.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类)支出6.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3%。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万元,支出决算为3.52万元,完成预算的74.89%。其中:本年度无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1万元,完成预算的36.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完成预算的38.5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务车使用,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14万元,下降3.83%。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2.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4.7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务车使用,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1万元,占48.58%;公务接待费支出1.81万元,占51.42%。具体情况如下: 1.本年度无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1万元。其中: 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8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永德县妇联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无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3万元,与上年10.73万元对比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市永德县妇女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66.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76万元,固定资产7.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713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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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临沧市永德县妇女联合会.XLS20211008101520505.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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