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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永德县政府办  作者:民政局  时间:2021-10-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301031401000

  永德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县级新增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 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开展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的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村(社区)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村委会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承办全县儿童收养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俗、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老城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1.有关职责分工。一是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人救助工作;二是与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永德县行政区划图;三是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县医疗保障局并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立足职能职责,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领导协调工作机制,2022名农村留守儿童完成《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率达100%,全面完成120个“儿童之家”建设任务。全面落实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实现救助管理机构100%使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给予上门求助流浪乞讨人员施救22人次。疫情防控期间出动车辆4台次,工作人员12人次,主动搜寻发现流浪乞讨人员8人,实施街头现场救助6人次,发放食品6件、防护口罩6只。积极组织参与“微笑行动”,为我县3名唇腭裂患儿提供免费手术治疗。全面推进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建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办理结婚登记1775对、离婚583对、补领结婚证240对。依法办理收养登记9户。深入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换和运用,向上推介出19条地名词条被《国典》收录,《永德地名志》编纂已进入尾声。进一步筹划好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抽调3人配合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离任经济审计工作。管边控边能力不断提升,全面完成施甸县、龙陵县、永德县三交点界桩三县联检。依法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控工作,全面完成96个社会团体和13个民办非企业的年检复核工作。认真落实兜底保障职责,主持召开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百日巩固行动”培训会议1场160人次。落实30%走访任务入户走访10个乡镇487户新增低保对象、18户特困供养对象、96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保障对象。选派5名驻村工作队员,常态化开展挂钩帮扶工作,为永德县高质量脱贫摘帽贡献民政力量。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规范处置、联防联控能力,全力助推省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职责作用,共检查各股室、各敬老院爱国卫生运动13场次;抽调常态化疫情防控1人,投入帐篷70顶,县慈善会接收捐赠酒精2.5吨、84消毒液2吨,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提供应急物资储备库5间,为疫情防控卡点投入棉被200张、大衣150件。

  2.发挥部门优势,改善民生福祉

  认真落实兜底保障职责,按照农村低保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政策要求,指导各乡镇严格执行个人申请、村组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农村低保、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切实加强基层民政经办力量对申请程序、对象认定、类别划分等重要环节的教育培训,主持召开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百日巩固行动”培训会议1场160人次。组织县级入户走访10个乡镇487户新增低保对象、18户特困供养对象、96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保障对象,严格审查,做好走访审查记录。强化社会救助政策末端落实,确保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生活救助、高龄老人保健补助、长寿补助、城乡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和原大队干部、村公所(办事处)干部定期生活补助等惠民资金按时、足额发放给保障对象。2020年累计发放各类保障资金15752.4万元,其中:农村低保资金11493.62万元,特困供养人员资金1613.83万元,临时救助资金325.98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615万元,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基本生活费199.78万元,80至99周岁高龄老人保健补助405.41万元,百岁老年人长寿补助8.6万元,城乡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1036.04万元,发放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和部分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定期生活补助54.14万元。

  3.主动作为,殡葬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全县共排查出公职人员所涉活人墓共计2159座,已拆除整改2105座,拆除率97.5%;排查出非国家公职人员活人墓5225座,已拆除1295座,“活人墓”去存量遏增量态势基本形成。违规墓碑、棺木等丧葬用品制售整治取得实质性成效,全县范围内排查出的325个墓碑加工制售点和9个棺木制售点全部停产停业。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全县10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完成了墓地选址、墓地地块测设等工作,并于2020年12月31日实现开工建设,城乡居民遗体火化率稳步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永德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6,894.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94.5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633.98万元,增长37.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脱贫攻坚加大对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二是疫情防控期间增加抗疫特别国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6,58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17万元,占总支出的3.77%;项目支出15,961.17万元,占总支出的96.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444.44万元,增长17.2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脱贫攻坚加大对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二是疫情防控期间增加抗疫特别国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5.1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15.2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度在基本支出列支的高龄津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县级资金到2020年调整到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6.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34%,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5.36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6%。人均0.9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961.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59.69万元,增长32.9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9年度在基本支出列支的高龄津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县级资金到2020年调整到项目支出。二是脱贫攻坚加大对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三是疫情防控期间增加抗疫特别国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春节慰问费2.95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24.09万元,儿童福利支出199.78万元,老年福利支出118.17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615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779.41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1493.62万元,临时救助支出318.39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1.19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613.83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30.19万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295.84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2.86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支出225.8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03.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9%。与上年对比增加2177.11万元,增长15.5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脱贫攻坚加大对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二是疫情防控期间增加抗疫特别国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821.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6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05.58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36.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78万元,儿童福利199.78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615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779.41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1380.7万元,临时救助支出318.39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1.19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613.83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56.89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350.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45.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4万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305.54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31.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1.2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1万元,支出决算为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62万元,下降24.05%。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2万元,下降27.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万元,下降1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逐年递减15%的规定严格控制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万元,占66.67%;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占33.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社会救助、社会事务、殡葬改革和边界联检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116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社会救助、社会事务、殡葬改革和边界联检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39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变动,运行经费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2万元、邮电费2.3万元、差旅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工会经费1.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市永德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2753.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26.24万元,固定资产26.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41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1.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231平方米,账面原值186.11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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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676.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6.47万元,占总收入的4%。与上年对比增加171.3万元,增长33.91%,主要原因分析是疫情防控期间增加抗疫特别国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6%。与上年对比增加142.78万元,增长123.15%。主要原因分析是疫情防控期间增加抗疫特别国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一是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支出9.16万元,二是儿童之家补助支出17万元,三是福彩圆梦孤儿助学支出2.5万元,四是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支出4.2万元,五是抗疫特别国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支出225.86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监督索引号53092301031401111

  

临沧市永德县民政局.XLS2021100805370364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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