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职能信息 |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作者: 时间:2024-10-31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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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规定;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赋予的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行政执法权;承担与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相关的行政审批权。 (二)负责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提出辖区内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同有关部门的会商沟通、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和联合执法等工作;承办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工作。 (三)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年度管理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市道路占用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四)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参与全县性重大执法行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指导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业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涉及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负责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及擅自设置安装户外广告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八)负责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九)负责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湖泊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负责推进县城建成区长效化、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的城市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进行统一指挥调度,对执法过程和效能进行跟踪、监督和考评。 (十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关于组建永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通知》(永编发〔2024〕23号),组建永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永德县人民政府执法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永德县城市管理局牌子。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三个职能股室;设立永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是永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一大队受永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以永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名义开展执法。二大队由永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到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并受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名义开展执法。三大队由永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到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受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委托,以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名义开展执法。组建永德县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是永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将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的隶属关系由永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为永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其他机构实行维持不变。 三、办公信息 办公地址:永德县德党镇德党南路34号,邮编:6776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83-5218556 负责人姓名:张本杨(局长) 办公室联系人:马燕 邮箱地址:299747762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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