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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刘正刚等二十五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4-12-2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永政任免发〔2024〕11号

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刘正刚等二十五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共永德县委关于刘正刚等二十五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永委〔2024〕114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刘正刚 任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李 燕 任永德县公务员局局长

周若男 任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免去永德县行政学校副校长职务

毕红云 任永德县德党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事业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穆宏晋 任永德县德党镇城镇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事业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张 雪 任永德县永康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事业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杨永杰 任永德县小勐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事业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张 涛 任永德县小勐统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事业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李德生 任永德县勐板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事业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王顺文 任永德县勐板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事业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高江华 任永德县大山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事业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李 玲 任永德县大山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事业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杨永福 任永德县亚练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事业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李 飞 任永德县亚练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事业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陈顺海 任永德县乌木龙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事业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陈 宏 任永德县乌木龙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事业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毕跃洪 任永德县大雪山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事业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王 清 任永德县大雪山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事业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彭新荟 任永德县第一完全中学校长(事业管理七级,试用期一年),免去永德县第一完全中学副校长职务

高在金 任永德县第一完全中学副校长(事业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张 映 任永德县第二完全中学副校长(事业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高 勇 免去永德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武天平 免去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罗忠华 免去永德县勐底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金庄 免去永德县第一完全中学校长职务

2024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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