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3-11-0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2023年11月8日,县政府办印发《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永政发〔2023〕78号),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地方立法明确的乡镇(街道)法定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和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通知》(临政办字〔2023〕80号)《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永政发〔2023〕6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权责清单管理工作,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 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德党镇、永康镇、小勐统镇、勐板乡、亚练乡、大山乡、班卡乡、乌木龙乡、崇岗乡、大雪山乡10个乡(镇)。 三、主要内容? 德党镇、永康镇、小勐统镇、勐板乡、亚练乡、大山乡、班卡乡、乌木龙乡8个乡(镇)共调整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180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104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行政职权41项;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1235个,追责依据248个。 崇岗乡、大雪山乡2个乡共调整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182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104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检查10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行政职权42项;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1242个,追责依据250个。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