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岗乡“三问三还”探索“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体系 |
来源:崇岗乡 作者:李永强、罗建 时间:2020-09-23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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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岗乡大落水村依托沪滇扶贫协作项目的实施,运用“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还信于民”的“三问三还”工作机制,探索“村里事、村民议、村民建、村民管”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一、问需于民,开列“四个清单” 对照自然村15条,行政村17条标准,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摸清“四个清单”。通过走访群众、召开会议、听取意见建议,摸清“人的资源”和“物的资源”两大家底,找出最大的发展优势,明确全村发展方向,开列“项目清单”,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找准发展的瓶颈,弄清制约发展症结,形成“问题清单”。 二、问计于民,确定项目实施方式 村“两委”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沪滇扶贫协作项目2020年大落水村功能提升和2020年大落水村种植产业发展项目。一是召开支委会,提出项目实施方式。二是召开“两委”商议会,形成协商意见。三是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实施方案。四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实施方案。五是公开决议,公开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三、问效于民,接受群众监督 项目完成后,组建验收小组,召开群众会听取群众对项目实施结果的意见,对群众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对群众满意度不高的点,召开分析会研究对策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并将项目实施结果进行公示,设立意见箱和联系电话,收集广大村民的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召开分析会研究对策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四、还权于民,明确资产管理主体 通过项目实施,把“建什么、怎么建、如何管”的问题交给群众,集思广益,把方案谋划到最周全,建立完善管理机制,让群众有更大的话语权。项目建成后由村委会把所有建设成果进行登记建立台账,纳入村级集体资产进行妥善管理,健全完善村规民约,由各自然村乡村振兴理事会具体负责项目的后续日常管护工作,真正做到“我的家乡我规划、我的家乡我建设、我的家乡我管理”。 五、还利于民,实现群众利益最大化 群众投工投劳参与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进一步降低项目建设成本,把有限的资金发挥效益最大化,最大限度还利于民,同时让农村“工匠”带头人有用武之地。在产业发展上,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运营,通过公司垫支一部分、合作社用沪滇项目资金出资一部分、农户自筹一部分“三方出资”方式,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辐射周边所有农户,促进了农户增收致富的同时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 六、还信于民,提升乡村两级公信力 项目实施过程中,将项目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和评判权完全交给群众。把诚信作为与群众进行有效沟通的渠道与手段,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决策、参与实施、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搭建了政府与群众之间诚信的桥梁。 通过沪滇扶贫协作项目的实施,崇岗乡大落水村运用“三问三还”,探索“村里事、村民议、村民建、村民管”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体系得到了大落水村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目前,村内户外道路硬化、排水沟、绿化美化亮化、产业发展等项目正在有序推进,9月底前将全面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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