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永德县农业农村局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切实增强全体干部依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意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强化学习抓宣传。
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全县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重要任务,充分利用讲座、专题培训等集中学习和督促个人自学,推进全体干部职工深入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让《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落实落地。
结合多样化宣传形式,依托全国法制宣传日、普法强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单位宣传显示屏等平台,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在乡村群众中开展宣传讲解。发动驻村工作队结合“三农”政策解读,在基层干部群众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

二是认真贯彻抓落实。
严格按照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农业农村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同时,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工作组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发放问卷等方式开展执法情况检查。
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宣传教育,认真履行部门职能职责,全力抓实粮食安全生产,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抓实农村居民持续增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统筹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