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监督是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为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永德县财政局把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和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一是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制定印发了《永德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德县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方案》(《永德县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分工方案》《“清廉云南”建设“永德行动”指挥部办办室印发永德县2023年预算单位财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强加对各部门财会监督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二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坚持协同联动,加强贯通协调,凝聚监督合力,强化从源头到末梢的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管控,将监管延伸至“最后一米”,变“单兵作战”为“协同出击”,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财会监督组织机构,县财政局班子成员带队,抽调财政局业务股室和16个预算单位26名财务人员组成六个检查工作组,健全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财会监督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检查,规范会计行为。本着“检查是手段,规范管理是目的”的宗旨,各检查组于2023年6月上旬深入到各乡镇、各部门开展了财会检查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90家,其中:一级预算单位65家,二级25家,发现问题319个。通过检查,加大财经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同时根据检查中收集的财务处理疑难问题进行统一答复,不断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从源头上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