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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明白卡



来源:永德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永德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时间:2022年09月27日 11:5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待遇享受原则:先缴后报,不缴不报。

个人缴费标准:每人350元。一年一调整,职工和居民不重复缴费、过了集中参保缴费期不补收取。

集中参保缴费期:2022年9月1日-12月25日。

特殊情况不得超2023年2月25日

倾斜政策:特殊人群分类资助。全额资助城乡特困供养人员(350元);定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及农村三级残疾中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 60 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 120 元/人),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 180 元/人),稳定脱贫户( 135 元/人),多重身份就高资助。新生儿出生当年免缴费:父母双方在云南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出生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的,出生当年不缴费(不含超登记时限或者父母一方未在云南参保)。

缴费方式:线上云南电子税务APP手机自主缴费,线下居住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待遇保障:基本医保、生育医疗、大病保险

报销限额:统筹区域内基本医保普通门诊报销400元。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县域内二级以下医疗机构50%,县域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25%。

住院报销: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400元-最高限额15万元,二级医疗机构800元-15万元,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15万元(随政策调整)。

生育报销:县乡两级顺产1800元,剖宫产乡级2100元、县级2700元,包干支付,参保人免费就医;州市级以上顺产限额2400元,剖宫产3400元,超出限额部分个人自担。

大病报销:起付线2000元-最高限额40万元。

分级诊疗:头疼脑热不出村、普通疾病不出乡、大病重病不出县,疑难杂症办转诊。

逐级转院:一级→二级→三级



咨询电话:永德县医疗保障局0883-5215997 0883-5216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