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规定,永德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9:15在永德县城组织防空警报试鸣。试鸣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3分钟为一个周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3分钟为一个周期;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试鸣期间,请全体市民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并注意辨别熟悉防空警报信号。
特此公告
2023年5月6日
永德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