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经报请永德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举行《永德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听证会,对拟定收费标准进行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永德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案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办法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的基本条件
享有公民政治权利,对环卫收费相关工作和知识有一定的了解,能够代表相关部门(单位)或消费者群体的意见;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在听证会上能如实、准确、概括地表达永德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意见、建议;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的产生
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报名人数不足或达不到比例要求时,委托相关部门或组织推荐;经营者参加人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法律工作者由司法局推荐;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由县人大办和政协办推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县发改局委托相关机关、部门和组织推荐。旁听人由公民按听证会公告要求自愿报名、 随机抽取或由有关部门推荐,经县发改局审核确定。
(三)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的构成
1.听证会参加人共23名,其构成是:
消费者参加人10名(不低于参加人总人数的五分之二);
经营者参加人2名。
法律工作者参加人1名
县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
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代表8名。
2.旁听人2名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人员名单按报名先后顺序,满额为止。
(四)特邀参会单位
此次听证会特邀县人大财经委、县政协经济委、县政府督查室领导各1人出席。
(五)邀请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邀请永德县融媒体中心出席。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县发改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会参加人。
报名时间: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方式:采用电话或传真方式。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李玉芝 5220887
况益新 5220890
传 真 5211122
四、听证会参会通知
县发改局于2023年2月12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于2023年2月13日在永德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听证会公告(第2号),公布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并将相关资料送达听证会参加人。
附件:永德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推荐)表
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