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医疗保障局在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管理工作核查过程中,发现永德昆西医院(原永德仁爱医院)存在“挂床住院、重复收费、套项收费、过度检查及乙方提供的票据、费用清单、处方、医嘱、检查结果、诊断及病程记录等不吻合、实际使用情况不一致”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计8284.77元。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的规定。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永德县医疗保障局依法对永德昆西医院(原永德仁爱医院)做出如下处理决定:1.责令立行立改;2.追回违规基金8284.77元;3.约谈主要负责人;4.处造成违规基金2倍罚款人民币16569.54元;5.对违规行为进行全县通报。
永德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