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23〕23号)要求,永德县教育体育局编制了全县教育体育部门“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校车使用许可、教师资格认定”等10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现予以公布。
附件: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永德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