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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重点区域道路停车通告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2年11月08日 11:5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城郊区域道路交通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城郊区域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创建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永德县人民政府决定划定交通管理重点区域,在划定的交通管理重点区域内禁止停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停区域

(一)国道喀东线G219 (环湖路)与省道乌永线交叉路口(忙见田路口)周边区域。

(二)国道喀东线G219 (环湖路)与德党河水库大坝交叉路口周边区域。

(三)国道喀东线G219 (环湖路)大花桥路口周边区域。

二、违法停车处罚

在上述三个路段禁止机动车停放,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本通告自2022年11月8日起公示,于2022年11月15日施行。

永德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