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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和民间放生活动的通告



来源:永德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时间:2025年02月18日 17:4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进一步树牢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切实改善我县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好永德良好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农业农村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乡(镇)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要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农业农村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养和提高公民依法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二、禁止在我县境内所有水域放流和放生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它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和放生。特别是在南汀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域开展放流、放生活动,应当选择当地土著品种。常见禁止物种有:鳄龟(俗称:大鳄龟、鳄鱼龟等,拉丁学名:Macrochelys temminckii)、巴西红耳龟(俗称:巴西龟、红耳龟等,拉丁学名:Trachemys scripta)、克氏原螯虾(俗称:小龙虾,拉丁学名:Procambarus clarkii)、纳氏锯脂鲤(俗称:食人鱼、食人鲳等,拉丁学名:Serrasalmus nattereri)、罗非鱼(俗称:非洲鲫,拉丁学名:Oreochromis aureus)、锦鲤(俗称:红鲤鱼,拉丁学名:Cyprinus carpio)、下口鲇(俗称:清道夫,拉丁学名:Hypostomus plecostomus)、尖齿胡子鲇(俗称:革胡子鲶、埃及胡子鲶等,拉丁学名:Clarias gariepinus)、牛蛙(俗称:美国牛蛙,拉丁学名:Rana catesbeiana)、福寿螺(俗称:金苹果螺、大瓶螺等,拉丁学名:Pomacea canaliculata)等。

三、任何单位、个人、宗教团体、社会各界在我县境内的江河、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组织开展放生、增殖放流的,应提前15天向辖区农业农村部门报告用于增殖放流的物种种类、来源、数量、规格、时间和地点等事项,经逐级审查符合规定的,按照农业农村部门审批的要求,进行规范放流。

四、各乡(镇)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民宗、环保、水务、林草、综合行政执法及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巡查巡护力度。对违反本通告或不听劝阻造成不良后果的放生群体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乡(镇)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民宗部门加大对辖区群众、僧尼科普宣传教育,积极倡导群众由“放生祭祀祈福”转变为“绿化祭祀祈福和植树祭祀祈福”等,切实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六、各乡(镇)要加强引导辖区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带头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正确教育、引导亲属和身边人员,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七、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并积极向县农业农村局或乡(镇)农业农村部门举报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的放生行为。举报电话:0883-5211501。

八、本通告自发布起执行。


                                         永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