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公告
编号:(2025)第 004号
因李太荣已去世,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赵银星申请被继承人李太荣享有50%不动产权利,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办理赵银星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2016年国土资源部印发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予以公示。若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27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电话:0883--5211702。
序号 | 权利人 | 证书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面积(㎡) | 继承人 | 备注 |
1 | 李太荣 (已故)、赵银星 | 云(2019)永德县不动产权第0000551号 | 临沧市永德县德党镇白塔路利普国际第5幢1-4层6-2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47.4/190.96 | 赵银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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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8日
继承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公告
编号:(2025)第 005号
因李太荣已去世,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赵银星申请被继承人李太荣享有100%不动产权利,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办理赵银星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2016年国土资源部印发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予以公示。若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27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电话:0883--5211702。
序号 | 权利人 | 证书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面积(㎡) | 继承人 | 备注 |
1 | 李太荣 (已故)、赵银星 | 云(2020)永德县不动产权第0000925号 | 临沧市永德县德党镇德顺社区永糖地产新农贸市场西侧利普国际二期第20幢C2-2号车库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车库 | 6.08/22.52 | 赵银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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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