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公告
编号:(2025)第 001号
因宋桂兰已去世,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宋德明申请被继承人宋桂兰享有50%不动产权利,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办理宋德明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2016年国土资源部印发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予以公示。若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24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电话:0883-5211702。
序号 | 权利人 | 证书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面积(㎡) | 继承人 | 备注 |
1 | 宋桂兰 (已故)、宋子文 | 云(2020)永德县不动产权第0001127号 | 临沧市永德县德党镇德党下街国家税务总局永德县税务局老职工宿舍楼第1幢5-4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划拨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11.5/64.24 | 宋德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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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