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临人社联发〔2024〕63号)的规定,现将崇岗乡拟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录用对象及条件
1.王小六,女,汉族,生于1976年08月,经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2.董志英,女,德昂族,生于1972年07月,经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3.李建付,男,汉族,生于1978年09月,经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4.鲁大软,女,汉族,生于1974年08月,经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5.樊太新,女,汉族,生于1981年10月,经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二、公示时限及相关事项
公示期为五天(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若发现不符合相关就业困难援助对象及条件人员,望广大群众在公示期内到崇岗乡人民政府举报。
举报电话:0883-5899042
崇岗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