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证遗失公告
编号:(2024)第022号
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集体土地证权利人段红艳因保管不慎将坐落在永德县永康镇茶铺片区,证号为:永集建(2004)字第2-01255号证证书遗失,土地面积297.27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遗失补证公告。如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4年7月12日2024年8月1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原土地证书同时作废。
(地址:永德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窗口,联系方式:0883-5211087)
公告单位: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