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补证公告
编号:(2024)第019号
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代朝燕、柯永良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永德县德党镇永顺路向南延长线西侧露天体育场第2幢2单元302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云(2018)永德县不动产权第0000075号证书遗失(证载房屋建筑面积138.44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32.84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予以遗失公告。若有申报不实、隐瞒、欺诈等行为,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6月19至2024年7月9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给予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不动产权证书同时作废。
(地址:永德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窗口,联系方式:0883-5211087)
公告单位: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