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永德县人民政府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通告 >> 正文


大雪山彝族拉祜族傣族乡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集镇街道区域市场经营和生活环境秩序的通告



来源:大雪山乡 作者: 时间:2024年06月16日 09:3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各位经营户,广大居民:

为进一步规范集镇街道区域市场经营和生活环境秩序,改变大雪山乡集镇区域脏、乱、差现象,改善大雪山的生活环境和提升大雪山乡形象,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大雪山乡辖区内重点集镇街道区域(包括:大雪山中学至曼来岔路口,大雪山平街至蛋糕店对面路口,农家乐专卖店至忙蚌桥头,忙蚌桥头至游客服务中心,游客服务中心至大棕箐段,大平掌村街道及辖区内二级路集中路段)。

二、整治时间:2024年6月16日至7月16日为重点集中攻坚整治阶段,后长期坚持。

三、整治内容

1.严禁占道经营,临街超市、店面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摊经营、加工和展示商品。严禁街道店面阳台底下、人行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各流动摊贩、商贩必须自觉进入农贸市场按照划定的摊位位置、范围和界限进行经营。

2.严禁在街道、市场及周边房屋搭建铁棚、雨棚、遮阳伞等搭建物,已经搭建的根据街道项目配套实施需要配合拆除,拒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

3.讲究文明卫生,维护环境整洁。市场内各商铺、摊位要按照“门前三包”要求,做好卫生保洁,不得乱丢垃圾、泼洒污水、垃圾必须进桶、垃圾清运日产日清。

4.规范车辆停放,保障道路通畅。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严禁随意停放在道路沿线和集镇市场内。

5.严禁在街道和楼道饲养家禽,禁止在公共场所街道绿化带种植蔬菜行为。

6.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未经批准在集镇建筑物、路灯杆、电线杆、指示牌、公共场所等设施乱贴乱画、乱喷标语。

7.严禁在集镇路沿线堆放砖头、砂石、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及其他杂物;严禁在行道树拉线晾晒衣物,在人行道烧火煮饭、做菜、烤烧烤。

8.严禁在集镇区域私自乱挖地基并建盖建筑物,特别要严惩夜间偷挖、节假日偷挖行为;严禁非法流转及侵占集体土地和集体资产,一旦发现,将进行严惩;严禁私搭乱建“大棚房”,或者使用“大棚房”从事与报备事项不符的生产活动。

以上事项请广大居民极力支持,牢固树立保护大雪山,爱护大雪山的责任感;请广大居民在6月30日前自行整改,为建设“美丽、富裕、文明、宜居”的大雪山贡献一份珍贵的力量!

乡人民政府将组建工作专班,专门进行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乡人民政府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阻碍破坏集镇街道市场整治行动的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和有关规定,煽动群众闹事或暴力威胁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大雪山彝族拉祜族傣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