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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公告


编号:(2024)第018号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作者: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7:4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因张仕华、张永庆、张永发已去世,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沙惠芹、张玉果申请继承张仕华、张永庆、张永发享有75%的不动产权利,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办理沙惠芹、张玉果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2016年国土资源部印发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予以公示。若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24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电话:0883--5211702

序号

权利人

证书号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

继承人

备注

1

张仕华、张永庆、张永发(已故)

云南省城(镇)土地使用证NO.204206/永德县私房所有证NO.000657

临沧市永德县德党镇忙见田村民委员会青树寨组

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自建房

农村宅基地/住宅

142.69/ 69.46

沙惠芹

张玉果


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