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证遗失补证公告
编号:(2024)第017号
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永德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因机构改革、单位撤并和工作人员变动导致坐落在:永德县德党镇德党下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遗失,土地证号:永国用(1997)字第1-0388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38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遗失补证公告。如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十五个工作日(2024年5月15日2024年6月4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原土地证书同时作废。
(地址:永德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窗口,联系方式:0883-5211087)
公告单位: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