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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公告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作者: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4年03月07日 16:3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编号:(2024)第011号

因江河已去世,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苏文申请继承江河享有100%的不动产权利,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办理李康菊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2016年国土资源部印发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予以公示。若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03月01日至2024年03月28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电话:0883--5211702

序号

权利人

证书号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

继承人

备注

1

江河(已故)、 苏文

永国用(97)字第1-0351号、永国用(更)字第12号、永房权证永政字第(2008)第5492号

德党镇忙岗山(老干部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206.9/ 141.54

苏文


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