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5号)文件精神,为鼓励返乡创业带动当地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切实缓解当前就业压力,积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经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鲁建良等40名返乡创业人员拟符合返乡创业补贴,共涉及补贴资金4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现将拟补贴资金名册进行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5日),公示期内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若对补贴对象有异议,可向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883-5211148。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