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补证公告
编号:(2024)第003号
申请人彭联康、马惠菊、彭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临沧市永德县永康镇永康街的证号为:云(2018)永德县不动产权第0000842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证载土地面积155.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房屋建筑面积:175.4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予以遗失公告。若有申报不实、隐瞒、欺诈等行为,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1月12日至2024年02月01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原土地证书同是作废。
(地址:永德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方式:0883-5211087)
公告单位: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