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2023〕—530)要求,现将由县水务局牵头整改的第38-6项问题完成情况报告、自查自验情况公示如下。
附件:1.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小水电清理整改不彻底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自查自验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