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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公告编号:(2023)第043号



来源:自然资源局 作者: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3年12月19日 17:2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继承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公告

编号:(2023)第043号

因赵景美已去世,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吴志兴、吴民生申请继承赵景美享有的33.33%不动产权利,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办理吴志兴、吴民生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2016年国土资源部印发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予以公示。若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01月09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电话:0883--5211702

序号

权利人

证书号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

继承人

备注

1

赵景美 (已故)、吴志兴、 吴民生

永国用(2009)第288号/永房权证永政字第(2011)90号

永德县德党镇忙岗山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

综合/商住楼

独用土地面积72.84㎡、分摊土地面积253.47㎡/274.32㎡

吴志兴


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