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永德县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永人社发〔2015〕75号)的规定,现将拟录用人员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录用对象及条件
1.杨延山,男,彝族,生于1998年11月,经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2.李俊谕,女,汉族,生于2002年9月,经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3.翟成芳,女,汉族,生于1979年8月,经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4.冉瑞兰,女,汉族,生于1974年2月,经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5.郭仙会,女,汉族,生于1994年12月,经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6.张丽,女,白族,生于1979年7月,经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7.杨月,女,汉族,生于1977年8月,经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8.段光军,男,汉族,生于1986年10月,经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二、公示时限及相关事项
公示期为五天(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节假日除外),若发现不符合相关就业困难援助对象及条件人员,望广大群众在公示期内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
举报电话:0883-5211613。
永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