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通告 >> 正文


继承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公告 编号:(2023)第040号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0: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因字顺从已去世,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字国光申请继承字顺从享有的不动产权利,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办理字国光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2016年国土资源部印发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予以公示。若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08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电话:0883--5211702

序号

权利人

证书号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

继承人

备注

1

字顺从 (已故)

永国用(1998)字第5-0071号

永德县乌木龙大雪山自然保护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

城镇住宅用地

109.28

字国光


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