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11月)
永德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 永德县统计局
2018年9月,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我县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8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68501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建立了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根据有关要求,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62132.69公顷(931990.35亩)
水田2747.57公顷(41213.55亩),占4.42%;
水浇地637.07公顷(9556.05亩),占1.03%;
旱地58748.05公顷(881220.75亩),占94.55%;
耕地主要分布在小勐统、永康和德党等3个镇,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53.3%。
耕地坡度位于2°以下的有1546.96公顷(23204.40亩),占2.49 %;
2°~6°(含6°)面积1955.89公顷(29338.35亩),占3.15 %;
6°~15°(含15°)面积11447.14公顷(171707.10亩),占18.42 %;
15°~25°(含25°)面积28079.45公顷(421191.75亩),占45.19 %;
25°以上的19103.25公顷(286548.75亩),占30.75 %。
二、种植园地44396.46公顷(665946.90亩)
果园27984.22公顷(419763.30亩),占63.03%;
茶园6048.50公顷(90727.50亩),占13.62%;
橡胶园2733.75公顷(41006.25亩),占6.16%;
其他园地7629.99公顷(114449.85亩),占17.19%。
种植园用地主要分布在德党、永康和小勐统等3个乡镇,占全县种植园用地的37.1%。
三、林地164807.75公顷(2472116.25亩)
乔木林地149613.85公顷(2244207.75亩),占90.78%
竹林地3823.65公顷(57354.75亩),占2.32%;
灌木林地11274.56公顷(169118.40亩),占6.84%;
其他林地95.69公顷(1435.35亩),占0.06%。
林地主要分布小勐统、大雪山和永康等三个乡镇。占全县林地面积的47.5%
四、草地11148.33公顷(167224.95亩)
永德县无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只有其他草地11148.33公顷(167224.95亩),草地主要分布在大雪山、崇岗和德党三个乡镇,占全县草地面积的52%。
五、湿地437.57公顷(6563.55亩)
永德县湿地地类只有内陆滩涂一类,面积437.57公顷(6563.55亩),主要分布在小勐统、崇岗和永康3个乡镇,占全县湿地总面积的57.2%。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725.82公顷(115887.30亩)
建制镇用地697.71公顷(10465.65亩),占9.03%;
村庄用地6677.52公顷(100162.80亩),占86.43%;
采矿用地321.82公顷(4827.30亩),占 4.17%;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8.77公顷(431.55亩),占0.37%。
七、交通运输用地5388.68公顷(80830.20亩)
永德县交通运输用地有公路用地、农村道路用地和管道运输三类。
其中公路用地1480.38公顷(22205.70亩),占27.47%;
农村道路用地3902.64公顷(58539.60亩),占 72.42%;
管道运输用地5.66公顷(84.90亩),占0.1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144.41公顷(32166.15亩)
河流水面1545.95公顷(23189.25亩),占72.09%;
水库水面283.38公顷(4250.70亩),占13.22%;
坑塘水面170.63公顷(2559.45亩),占7.96%;
沟渠84.36公顷(1265.40亩),占3.93%;
水工建筑用地60.09公顷(901.35亩),占2.80%。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德党、永康和小勐统三个镇,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9.7%。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准确分析原因,深入揭示发展变化趋势,采取有针对性地措施加以改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省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