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21〕27号)、《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商请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云南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整改市级验收工作的函》《中共永德县委办公室 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永办发〔2021〕30号)要求,由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整改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云南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已完成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4日)实名书面向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固定电话: 0883-5213504(传真)。
附件:1.永德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自查自验情况表
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