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永德县人民政府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栏 >> 正文


永德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整改及自查自验情况的公示



来源:永德县水务局 作者:永德县水务局 时间:2023年12月29日 09:5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临沧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永德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由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整改“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及自查自验情况公示如下。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2日)实名书面向永德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

联系电话: 0883-5216415(传真)

附件:1.永德县关于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自查自验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