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临沧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精神,由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整改的现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与实际需求不适应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6日)实名书面向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
联系电话: 0883-5211976(传真)
附件:1.永德县关于现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与实际需求不适应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自查自验情况表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