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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情况的公示



来源:admin 作者:永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时间:2017年12月05日 04:1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永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情况的公示

  为切实将永德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项目打造成为阳光工程,不断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透明度,根据财政扶贫资金公示公告的相关要求,现将永德县扶贫办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情况公示如下:

  截至2017年1120日,永德县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72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262万元。

  (一)2017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725万元。由县级统筹整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居房建设补助2825万元(徳党镇40.46万元,永康镇253.676万元,小勐统镇475.86万元,勐板乡192.68万元,班卡乡48.1万元,大山乡401.6万元,崇岗乡1268.316万元,大雪山乡130万元,亚练乡14.308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村产业互助资金900万元(徳党镇150万元,永康镇100万元,小勐统镇50万元,勐板乡100万元,班卡乡100万元,大山乡100万元,崇岗乡100万元,乌木龙乡150万元,大雪山乡50万元)。

  (二)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37万元。由县级统筹整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居房建设补助497万元(小勐统镇200万元,乌木龙乡277万元,大雪山乡20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村活动场所建设40万元(乌木龙乡21万元,大雪山乡19万元)。

  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18万元。

  (一)2017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68万元。由县级统筹整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居房建设补助606万元(班卡乡313.776万元,崇岗乡292.224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村活动场所建设960万元(徳党镇92万元,永康镇115万元,小勐统镇139万元,勐板乡58万元,班卡乡115万元,大山乡104万元,崇岗乡69万元,乌木龙乡187万元,亚练乡81万元);用于统计监测经费2万元(农调队2万元)。

  (二)2017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30万元。由县级统筹整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70万元(徳党镇10万元,永康镇10万元,小勐统镇10万元,班卡乡10万元,大山乡10万元,乌木龙乡10万元,大雪山乡10万元);用于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技能性培训160万元(昆明新子路培训学校160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居房建设补助400万元(班卡乡288.864万元,大雪山乡111.136万元)。

  (三)2017年省级专项扶贫资金(挂包帮转走访620万元。由县级统筹整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管理工作经费118万元(徳党镇18万元,永康镇18万元,小勐统镇16万元,勐板乡10万元,班卡乡8万元,大山乡8万元,崇岗乡11万元,乌木龙乡10万元,大雪山乡8万元,亚练乡11万元);用于乡镇“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经费416万元(徳党镇20万元,永康镇20万元,小勐统镇20万元,勐板乡20万元,班卡乡20万元,大山乡20万元,崇岗乡20万元,乌木龙乡20万元,大雪山乡20万元,亚练乡20万元,扶贫办216万元);用于县级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生活补助86万元(扶贫办)。

  三、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8万元。

  2017年贫困乡督导组工作经费等专项扶贫资金178万元徳党镇9万元,永康镇9万元,小勐统镇9万元,勐板乡9万元,班卡乡9万元,大山乡29万元,崇岗乡32万元,乌木龙乡32万元,大雪山乡29万元,亚练乡6万元,城乡开公司5万元

  监督举报电话:0883-5220896

                永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