菖蒲塘村位于乌木龙乡政府东北部,距乡政府驻地8公里。国土面积19.797平方千米,村民居住点最高海拔2200米,最低海拔1700米,辖7个自然村17个村民小组,703户2961人,其中彝族俐侎人262户,1038人,占总人口的37%。主要经济来源为茶叶、核桃、畜牧业等。2017年末,全村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49户502 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31元。
菖蒲塘村磨刀河自然村有国土面积2.2平方公里,辖2个村民小组,89户342人,有耕地633亩,林地2204.7亩,主要经济来源为茶叶、核桃、畜牧业等。种植核桃面积1552亩,种植茶叶面积501亩。2017年末,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8户61人。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菖蒲塘村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六个精准”和“ 五个一批”要求 , 聚焦脱贫攻坚重点难点 , 探索精准施策精准脱贫办法 ,群众以“三个自行”加快安居房建设,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理清思路明方向
磨刀河自然村部分地域因处滑坡地带,群众生产生活存在较大隐患,加之山大沟深,群众居住分散,基础设施难以配套,扶贫成本巨大,生存条件十分严酷,只有通过搬迁到生存条件、发展空间相对较好的区域,摆脱恶劣生存环境的束缚才能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和造血功能,真正实现脱贫致富。为了有效解决这一制约自身发展的“瓶颈”,磨刀河自然村群众积极面对现实问题,理清发展思路,克服“等靠要”思想,自力更生,从2015年开始,便陆续自发集中搬迁到磨刀河献天山安置。目前,共有28户搬迁户在安置点建房,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4户。
组织引领建房子
乌木龙乡党委、政府及村“两委”审时度势,科学决策,顺势引导帮助群众,把移民搬迁作为解决磨刀河自然村贫困问题的有效载体和途径。突出群众自行选址置换宅基地、自行结合自身经济实力选定建房面积、自行施工建房“三个自行”,充分发挥政府引导、支部引领、农户自建、群众互帮的群众主体作用。村“两委”按照“搬得出、稳的住、能致富”的原则,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搬迁群众意愿,鼓励自愿搬迁,使搬迁项目既符合全县项目建设需要,又最大限度地满足搬迁群众的主观愿望,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贫困群众搬迁愿望迫切,搬迁户稳定率高,在安置点掀起了搬迁群众积极投工投劳,互帮互助,社会各界共帮共建的建房高潮,较好地消除了搬迁群众“故土难离”的乡土情结。在安居房建设时,搬迁户严格按照抗震设防、人畜分院、厨卫入户的要求建房,户均建筑面积140㎡,目前,28户房屋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入住6户,正在装修22户。
政策帮扶稳增收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搬迁工作,进一步加快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乌木龙乡党委、政府积极探索搬迁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科学谋划抓试点建设。一是给予多种优惠政策扶持。对磨刀河献天山安置点搬迁户优先给予政策帮扶。目前,共兑付搬迁户建房补助资金68万元。积极帮助协调贷款,共发放贷款6户22万元。优先为搬迁户安排项目,扶持发展生产,对继续耕种原有土地、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搬迁农户,重点扶持发展设施农业和畜牧业,为搬迁户发放高价值经济林木、节能灶、肥料,组织种养殖培训,鼓励劳务输出。动员入股正兴牧业合作社,按股分红,负盈不负亏,使搬迁群众实现稳定增收。二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通过项目拼盘,资金整合,集中各方力量推进献天山搬迁点基础设施建设,集中配套建设道路、水利、电力等公共设施,巩固开挖道路2公里,建成人畜安全饮水工程1件,架设10千伏输变电线路1.5公里,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约280万元,积极协调各类矛盾纠纷,并加大对工程质量的监督,适时开展搬迁户入住动员。
“三个自行”激发了群众内生动力,改变了一部分贫困群众存在的穷不思变、穷不思干、不愿脱贫、坐等救济等思想误区和行为倾向,通过一年多的建设,献天山安置点贫困户建起了安居房,过上了好日子,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民生产生活生存环境得到改善,并以点带面,发挥了积极效应,带动了全村建房积极性,全村累计完成安居房建设468户,村容村貌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