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克期完成2018年脱贫摘帽目标任务。近日,县委、县政府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压紧压实责任,攻坚克难、埋头苦干,坚决打赢永德脱贫攻坚战。就如何确保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对督查检查和责任落实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落实攻坚责任。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勇于担责,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负责挂包乡(镇)、挂包村的县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履行好挂包责任,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各挂钩帮扶单位要履行好挂包帮责任,行业部门要履行好行业扶贫责任,主动进位、积极协助乡(镇)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要落实工作推进的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抓好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是要保障工作力量。从6月4日起,县级挂钩帮扶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单位一半以上干部职工进驻挂钩村,协助挂钩村“两委”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各挂钩帮扶单位主要领导因情况特殊确需离村外出的,须报经县委主要领导同意。
三是要加强业务指导。县委、县政府将从县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和县级行业部门抽调人员组建业务指导工作组,对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各挂包帮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业务指导。
四是要严格督查巡查。组建由县纪委牵头,县监委、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配合的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组,对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巡查,以较真促认真,以碰硬求过硬,对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推懒滑拖”等问题予以严肃查处。县督查巡查工作组在开展督查巡查过程中没有发现问题,但在国家、省、市开展工作督查巡查、检查、考核时指出问题的,县督查巡查工作组与被查处问题的乡(镇)、村、相关部门负有同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