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
1.招聘后勤人员1名(男女不限),负责单位公共区域卫生。
2.招聘文职人员2名(男女不限),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写作基础,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专业不限。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后勤岗位);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4.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6.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注:以上人员类别以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认定结果为准;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能严格遵守单位的有关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自觉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组织纪律观念强;
3.永德县户籍;
4.年龄及学历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无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谈、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招聘信息通过永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10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永德县行政办公中心609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所需材料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携带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4.联系人:毕金玫,联系电话:0883-5211122。
(三)资格审查
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将电话通知进入面谈及基本能力测试人员。
(四)面谈及基本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时间及地点:2023年10月31日上午8:30—12:00,永德县行政办公中心6012室(县发展和改革局会议室)。
2.面谈内容:结合岗位实际开展面谈。
3.基本能力测试内容(文职人员):表格制作、电脑打字能力测试。
(五)体检
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及聘用
对面谈及基本能力测试合格的人员,统一在永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法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期限。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一个月。
2.薪资待遇。聘用期的岗位补贴标准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现行标准1690元/月),工资待遇包括单位部分和就业经办机构拨付部分;合同期内,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3.聘用管理。被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接受单位干部管理相关制度约束,坚决服从安排和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单位纪律和工作制度。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4.本单位不提供食宿。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883-5211122。
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