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永德县纪委监委、中共永德县委组织部联合发布了《告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敦促书》,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项重要举措。
敦促书的目的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原则,深入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彻底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和滋生土壤,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敦促有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限期主动交代问题。
敦促书明确,凡参与涉黑涉恶腐败或者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纪违法行为。
敦促书指出,参与涉黑涉恶腐败或者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2019年4月30日前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如实交代清楚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从轻从宽处理。
敦促书强调,对抱有侥幸心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如实向组织说清自身问题的,经查实,将依纪依法从严从重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