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员: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保障市民出行通畅安全,创建“美丽县城”,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决定对县城区违法停车行为进行违停锁车及处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县城内所有市政道路(含机动车道、人行道、连接人行道巷道)。
二、整治对象
所有停放在市政道路(含机动车道、人行道、连接人行道巷道)非停车泊位的机动车、非机动车。
三、整治和宣传期限
宣传期为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2021年11月22日起将对违法停放车辆进行违停锁车及处罚,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请广大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员朋友相互转告,自觉遵守,共同为创建“美丽县城”而努力。
永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