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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招商引资活动接待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8年07月30日 17:5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永政办发〔2016〕95号

  

  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招商引资活动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永德县招商引资活动接待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


  永德县招商引资活动接待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外来客商的接待工作,规范接待行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参照《永德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永办发〔2014〕102号)、《永德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永财发〔2014〕135号),结合我县招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各部门因招商引资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县内外重要客商来永德投资考察、洽谈、签约招商项目等的招商活动。

  第三条  招商接待应秉持促进发展、文明规范、务实节俭、遵循国际惯例、尊重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二章  规范招商接待行为

  第四条  规范招商接待的范围:

  一、来我县洽谈项目、投资考察、签约合作的县内外客商可列为招商接待范围,无相关凭证(来访公函或相关记录)的招商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要严格区分招商接待与公务接待,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招商接待,严禁领导干部以招商名义接待亲戚、朋友,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将公务活动和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及个人接待活动纳入招商接待范围。

  二、县委、县政府邀请来永德参加重大活动的县内外客商。

  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安排接待的重要客商。

  四、招商人员在县外为进一步做好项目洽谈、跟踪服务等工作,确需接待的,接待前,须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具体情况,经批准后,方可接待。

  第五条  严格招商接待审批制度。全县各接待单位要严格实行招商接待审批控制制度,根据来客情况,确定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一般性招商接待,由招商部门或相关部门拟定接待方案,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执行。重要招商接待活动,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定接待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后执行。

  第六条  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招商接待中食宿和客商参观考察活动费用标准,可参照一般公务接待的标准,结合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县外投资人(团体)来我县考察交流、投资洽谈、签约合作等,确需宴请的,可安排不超过两次的商务宴请,其余用餐均安排工作餐。商务宴请菜肴以本地食材为主,不得提供高档菜肴(鱼翅、海参、燕窝等外运的高价格食材)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商务午宴一般不提供酒水,商务晚宴可根据需要提供普通酒水。招商接待的地点应安排在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定点宾馆、饭店。

  第七条  坚持轻车简从。招商活动的出行要简化迎送陪同,根据来客人数合理使用车型和车辆数量,安排集中乘车,控制随行人员。安排考察点和考察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目的明确,行程紧凑。

  第三章  严格招商接待经费预算管理

  第八条  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额限定。要严格执行招商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招商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第九条  严格支出报销审核。各接待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接待经费报销审批程序,从严控制接待费用支出,切实加强招商接待经费的审核报销和使用管理。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条  规范资金支付。商务招商接待费用支付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原则上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四章  严肃招商接待纪律

  第十一条 严格招商外出活动纪律。禁止各级各部门组织无实质内容的外出招商活动和变相旅游。

  第十二条  严格招商接待行为。在接待工作中,不得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不得随意增加接待项目,不得组织旅游和与招商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和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三条  严格招商接待纪律。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招商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招商接待费用;禁止借招商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禁止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礼仪规定。各级各部门要简化接待礼仪,不得在机场、车站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包括电子屏幕显示),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献鲜花,不得铺设迎宾地毯,不得摆放花草。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一般不安排合影。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欢迎欢送活动。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安全警卫纪律。招商接待活动中一侓不得使用警车开道,不得清场闭馆,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切实做到不扰民。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县招商合作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