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省级环保督察反馈保障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22 04:23
作者:永德县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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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沧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永德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永发〔2023〕9 号)精神,由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整改的保障管理不到位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6日)实名书面向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

联系电话: 0883-5211976(传真)

附件:1.永德县关于保障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自查自验情况表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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