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2-28 11:10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永德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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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7日至9月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农业农村局进行了巡察。2019年11月8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农业农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

  1. 政治站位不高,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不深入。部分党员干部对“四个意识”内容掌握不全面,理解不透彻,概念模糊不清,对增强“四个意识”认识不到位。如:在与43名党员干部了解掌握党的有关政策知识情况时,有38名党员干部对“四个意识”的概念、内容表述不清。

  整改情况:全面完成整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19年11月15日,组织班子成员、股长、站所长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各次全会精神,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准则”等、积极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案为鉴,要求干部职工认真汲取反面典型案例教训,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干部在线教育、法宣学习、学习强国、干部外出调训、时代前沿知识讲座、脱贫攻坚知识学习等,通过学习使全局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全体干部的政治素养、理论素养,增强干部职工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履行政治责任的能力。

  2. 政治担当不够,领导班子核心作用未充分有效发挥。

  (1)服务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与县委、县政府要求及群众需求有差距。一是统筹推动全县农业产业发展工作与上级部门要求及农民群众需求有差距。探索研究新时期全县农业产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不够,有效推动全县农业产业扶贫工作快速健康发展措施不力,结合全县各村实际发展的规模化特色产业较少,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推进慢,为县委、县政府提供高效的农业产业科学化、规范化发展谋划建议较少,与新时代发展需要及县委、县政府要求有差距;在对结合不同区域、不同土壤等环境条件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上研究不够深,深入田间地头科学指导群众发展特色高效产业不够,与群众需求有差距。二是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作与群众需要有差距。部分专业合作社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充分发挥作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明显,没有形成科学规范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三是脱贫攻坚挂钩帮扶工作不到位。挂钩村(大雪山乡蚂蝗箐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教育引导群众有差距,群众感党恩教育工作不到位,少数群众存在隐瞒家庭经济收入的情况。

  整改情况:全面完成整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对产业扶贫的牵头、推动、督导作用,发挥产业扶贫在助推脱贫攻坚、支撑收入算账作用。一是实现了产业发展和群众增收“双丰收”。全县累计建成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基地343万亩,农业人口人均10.6亩,其中:贫困户产业基地35.5万亩,人均6.4亩,特色产业基地带贫效益日趋凸显。2019年,全县坚果种植面积56.85万亩,产值2.1亿元,被省列为“一县一业”特色县(坚果);茶叶种植面积24.2万亩,产值20.57亿元;核桃种植面积108.9万亩,产值5.5亿元;甘蔗种植面积9.3万亩,产值1.34亿元;蔬菜种植面积9.4万亩,产值5.42亿元; 烤烟种植4.76万亩,收购 12.25万担,产值1.64亿元;畜牧业肉类总产6.64万吨,产值8.18亿元,2014年至2019年被国家列为生猪调出大县,今年生猪出栏74.02万头。据测算,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获得年人均纯收入达6359元,占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的57%;实现全县99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3万元以上,为全县高质量脱贫提供坚强保障。二是搭建了产业增值链和群众利益链“双链接”。全县116个村都建立了农业种植、养殖、加工、流通、服务、农用物资营销等产业合作社,积极发挥组织动员、品牌保护等作用,一端连农户,一端连龙头实体、连市场,成为农业生产标准、农产品质量标准执行的重要平台和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连接的重要载体。三是推进农特产品线上销售和线下销售“双突破”。通过抓产业、树品牌、保质量、拓市场,全县各类农特产品线上线下交易量不断取得新突破,预计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9.26亿元,增长6.5%;依托县电商服务中心、10个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和95个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的销售平台,实现线上产品销售量160万单,营业额达1.13亿元。四是创新机制,搭建了多元化产业扶贫模式。通过创新推行“双社三绑”利益联结机制,构建了群众持续稳定增收脱贫的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形成了“龙头带动型”“资产收益型”“电商驱动型”“林下发展型”“订单农业型”等多种产业扶贫模式。目前,全县116个行政村都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92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带贫,带动贫困户发展种养殖业实现人均增收3960元;66户企业与99个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绑定,直接带动贫困户13020户;12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带贫益贫作用,吸纳社员27012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4055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12957户。五是抓实项目,推动了产业扶贫项目落地实施。结合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发展基础和需求,自下而上建设县级产业扶贫项目库,完善县、乡、村产业扶贫各类规划、计划、方案,因地制宜,因户施策。2014年以来,累计实施产业扶贫项目387个,投入资金48983.06万元,对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人口11573户45294人实现全覆盖,每户贫困户都获得1项以上项目资金扶持。目前,全县2018年至2020年产业扶贫项目共395个,投资规模46954.429万元。其中:2018年产业扶贫项目88个,投资规模2148万元;2019年产业扶贫项目199个,投资规模24806.429万元,2019年和2020年新入库项目108个,投资规模20000万元;在产业扶贫项目建设上,2018年至2019年的287个项目,已完工65个,其他项目正加快推进。六是做好挂钩帮扶工作。针对蚂蝗箐村271户、户婆村135户(其中县农业农村局干部挂钩11户)贫困户分户制定了扶贫规划、年度计划、帮扶措施等;县局及下属单位157名干部职工挂钩285户贫困户,对挂钩村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积极响应和服从县委、县政府三分之二干部下沉脱贫攻坚一线的安排,共抽调第一书记3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11名、自然村帮扶队员36名干部充实基层一线脱贫攻坚力量,其中在蚂蝗箐村驻村人员达24人,开展“个人卫生干净、庭院干净、卧室干净、厕所干净、庭院物品摆放规范”的“五净一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教育群众真实报告家庭经济收入情况,为今年脱贫摘帽发挥农业农村部门作用。

  (2)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及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差距。一是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有差距。局领导班子未召开相关会议研究讨论明确需提交局班子集体研究决策使用的大额项目资金额度,在项目资金支出上,局领导班子未召开相关会议集体研究决策使用资金。如:在原县农业局于2018年6月12日向保山英茂悦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的价值17.97万元的用于执勤执法的云S24468上海大众途观小型越野汽车,及6月22日由职工个人向农业局借款1.7万元用于该车辆税款及装潢使用资金问题上,无局班子召开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策的相关会议记录;在2018年7月11日拨付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149.625万元的水稻、玉米保险费问题上,无局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决策的相关会议记录。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差距。局班子成员在重大事项决策中,个别酝酿不到位,发表意见不充分。在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6月29日召开的班子会议中,“关于班子分工”问题上,除主要领导安排工作外,没有其他班子成员讨论发言情况及主要领导末位表态情况相关记录。

  整改情况:全面完成整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及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时集体研定、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加强对办公室业务知识的培训,在召开班子会议研定大额资金支出及重大事项时,对会议记录作严格要求、规范记录要件。班子成员尽责担当,对班子会议议题要求深思熟虑、酝酿到位、积极发表,发言意见成熟、切中要害,为班子决策建言献策,杜绝敷衍塞责。如:在2019年12月23日晚召开的班子会议,主要是研定拨付农业保险配套资金、移动公司云视讯费等费用,会上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及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领导发言到位,态度明确,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末位表态。

  3. 政治意识不强,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未及时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未结合实际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意识形态安全制度机制不健全,没有专题研究安排意识形态工作,对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检查指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全面完成整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全面增强政治意识,认真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调整充实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党支部、站所、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业农村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永政农发[2019]132号),健全意识形态安全制度机制,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加强对各党支部、各站所意识形态工作检查指导,全面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二)党的建设方面

  1. 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不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多以建议意见代替批评意见。如:原县农业局在2018年7月19日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查问题转作风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发表建议意见的多,指出具体存在问题的少,有的班子成员不作任何发言。

  整改情况:全面完成整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从严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切实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从具体事情、具体问题入手,从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提意见,杜绝避重就轻。如:在2019年12月12日召开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暨汲取案件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之间都认真地开展了相互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2.开展党建活动不扎实。党组织活动时间与活动内容不相符。如:在2018年局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主题党日活动情况记录中,10月9日召开的会议,会议内容记录为“10月19日局党支部组织党员同志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月2日召开的会议,会议内容记录为“11月29日局党支部组织党员同志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始终把党建工作列入全局工作重要议事议程研究部署,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引领、提升政治素养、激发担当精神,落实党组领导班子集体领导责任、高度重视、抓好党建工作。按要求严格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做好会议记录及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

  3.党建业务工作不认真。党组织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不完整。如:2018年局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主题党日活动情况记录中有活动内容、未填写活动时间;2019年局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员大会记录中,未填写会议时间及参加会议的党员人数,党费收缴记录填写不完整。

  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认真开展党建业务工作,提高党建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规范填写党组织工作手册,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加强党员党性观念教育,增强党员的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足额、按时交纳党费。党费收缴人员加强党费收纳工作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严格党费收缴管理,促进党组织工作正常化、规范化。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县直机关工委要求,重部署、重落实、重实效,全面抓好县农业农村局党建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2019年没有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相关记录;没有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半年检查;班子成员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没有做到全覆盖,且已经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没有具体的签订日期。

  整改情况:全面完成整改。认真贯彻上级党委要求,全面落实农业农村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管行业就管廉政建设的规定,扎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着力推进农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廉政谈话制度,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防范顶风违纪行为,以维护农民群众利益、改进干部作风为重点,依托规范涉农服务工作事项,加强对涉农事项、服务窗口和惠农政策、涉农资金、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农业部门指导和监管、推动职能,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基层农业干部能力提升服务,着力防范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今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加强对分管站所的检查指导,责任书签订做到全覆盖,相关工作严格记录和完善痕迹档案,全面抓好县农业农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2019年没有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站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记录;主要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站所)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没有具体的签订日期;没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站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半年检查的相关材料;没有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站所)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相关记录;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与干部职工交心谈心少,不能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

  整改情况:全面完成整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及时完善了责任书签订日期,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领导干部的教育、廉政谈话、监督和管理,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督促检查,定期与分管联系部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在今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加强对分管站所的检查指导,认真开展廉政谈话、与干部职工交心谈心,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相关工作严格记录和完善痕迹档案,全面抓好县农业农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领导班子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

  (1)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部分干部职工作风漂浮,执行上下班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全面完成整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进一步履行监管责任,认真对《永德县农业农村局制度汇编(试行)》进行了修编完善,并以正式文件(永政农发[2019]93号)印发给股室、站所,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财务内控制度等,实现人管人到制度管人、管事的转变,改进干部工作作风,教育和引导干部积极作为、履职担当。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财务管理及相关制度要求不严格。

  一是领导审核把关不严格,存在在收入单据中签批“同意列支”,在资金支付审批中未明确拨付金额,超标准报销出差住宿费等情况。在收入单据中签批“同意列支”的情况,如:原县农业局2018年8月31日、9月3日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水稻、玉米保险工作经费共计20万元的两单收入单据中,领导签批“同意列支”。在资金支付审批中未明确拨付金额的情况,如:县农业技术推广站2018年4月24日向原县农业局申请拨款174.5万元,在项目分管股室、计划财务股、项目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项目业主法人审批意见中,均批“同意拨付”,均未明确拨付金额,但实际拨付金额为80万元。超标准报销出差住宿费的情况,如:县种子管理站在2017年4月10日某职工填报的2017年3月21日在永康的住宿费为128元。

  整改情况:全面完成整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严格执行《永德县农业农村局制度汇编(试行)》,特别是财务内控制度,严格领导审核把关,规范资金审批和拨付。如:在2019年12月23日晚召开的班子会议,主要是研定拨付农业保险配套资金、移动公司云视讯费等费用,经班子研定后,加强了领导审核把关,签批时明确了拨付金额;严格落实差旅费报销制度,对出差超标准报销部分进行全面自检自查,对超标部分进行追缴。县种子管理站在2017年4月10日某职工填报的2017年3月21日在永康的住宿费为128元,对超标报销的58元已于2019年12月23日追缴回单位账户。

  二是未按相关要求将有关部门拨给的工作经费列入单位收入。如: 原县农业局2018年9月6日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水稻、玉米保险工作经费20万元;县畜牧兽医局2013年5月31日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经费16.1226万元,2018年10月31日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经费20.745万元;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2016年10月31日收云南农业大学联合办学工作经费7.28562万元等资金收入均未列入单位收入。

  整改情况:全面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永德县农业农村局制度汇编(试行)》,特别是财务内控制度,严格领导审核把关,规范资金审批和拨付,将有关部门拨给的工作经费列入单位收入,规范业务。同时,举一反三、引为镜鉴,杜绝今后发生类似情况;二是真整改,见实效,将2019年10月16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拨来的2019年农业保险代理费20.8万元计入县农业农村局单位其他收入;2019年昆明市西上阳光职业教育培训学校汇协作办学经费9300元已计入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其他收入。

  三是未将新购资产列入单位固定资产登记。县农机中心购置用于农业技术推广耕种的部分机具未列入固定资产账。

  整改情况:全面完成整改。严格执行新购资产列入单位固定资产登记的有关规定,县农机中心购置用于农业技术推广耕种的部分机具于2019年12月列入县农机推广站固定资产账。

  四是落实规范津贴、补贴等相关要求不到位。如:原县农业局2019年2月22日发放春节值班费2800元;2018年1月4日发放了乡镇企业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金6400元;县畜牧兽医局2015年5月26日发放2011年至2013年牧草良种补贴项目验收费6000元等。

  整改情况:全面完成整改。落实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各项规定,对违规发放春节值班费、乡镇企业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金、牧草良种补贴项目验收费进行追缴。2019年2月22日发放春节值班费2800元已于2020年1月7日全部追缴并存入县农业农村局账户;2018年1月4日发放了乡镇企业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金6400元,已于2020年1月6日全部追缴并存入县农业农村局账户;县畜牧兽医局2015年5月26日发放2011年至2013年牧草良种补贴项目验收费6000元,已于2020年1月6日追缴5500元并存入县畜牧兽医局账户,其中未能追缴的500元当时计发给一名乡镇干部,目前该干部已病故,无法追缴。

  五是接待上级相关人员时存在提供酒水的情况。如:在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2016年9月30日和10月30日的培训教师接待费中,存在支付酒水费用的情况。

  整改情况:全面完成整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对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各站所违规接待、超标准接待、接待提供酒水消费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检自查,对支付的1325元酒水费用已进行追缴,并存入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账户。举一反三、引为镜鉴,杜绝今后出现类似情况。

  六是项目验收工作不严肃。县畜牧兽医局在永德县畜牧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太华生猪养殖场验收工作中,验收时间填写2017年12月4日,出具验收报告时间填写2017年12月2日;县畜牧兽医局2015年5月对2011年至2013年牧草良种补贴项目进行验收时,验收费用支出情况说明与验收报告内容、验收日期、验收人员名单存在逻辑错误,验收报告无落款日期,验收人员未填写参加验收日期等。

  整改情况:全面完成整改。一是按照项目验收支出情况说明,完善项目验收人员名单、验收报告落款日期、验收人员参加验收时间,验收人员名单与项目验收费追缴名单一致,时间统一为2015年5月27日;二是对项目业务人员提出批评教育。三是加强项目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严格项目验收工作,规范项目验收业务,长期坚持。

  七是发放奖励未扣缴个人所得税。如:原县农业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8月30日至8月31日发放2016年年终考核奖励分配资金,发放过程中没有扣缴个人所得税。

  整改情况:全面完成整改。由局办公室及局计划财务股、各站所对局机关、各站所站相关干部职工2016年年终考核奖励个人所得税应扣缴金额进行核算、收取、追缴。截至2020年1月7日共追缴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共28261.44元,并全部上缴税务部门。举一反三、引为镜鉴、杜绝再发此类情况。

  八是资金使用程序不规范,用于乡镇土地确权的工作经费未拨付到乡镇账户,直接支付到乡镇分管领导的个人账户中。如:原县农业局2018年9月29日支出的用于德党镇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的2000元资金,直接由德党镇1名分管领导个人用5张加油单据报账支出。

  整改情况:全面完成整改。对用于乡镇土地确权的工作经费未拨付到乡镇账户,直接支付到乡镇分管领导的个人账户中的问题进行完善,目前该笔资金已完成年度决算,凭证已无法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县农业农村局将规范资金使用、报销程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3)动物疫病防治宣传工作及全县生猪肉市场的有效监督管理不到位。深入群众进行动物疫病防治相关知识的宣传不够,部分群众对相关知识不了解。未经检疫检测的猪肉广泛进入市场,特别是乡镇、村街道市场内销售的生猪肉多年未开展检疫检测工作,部分未经检疫检测的生猪肉直接进入人员较为密集的餐馆、食堂和群众餐桌,存在群体性健康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2019年累计完成畜禽免疫注射313.57万头.只.羽。各类宣传培训33场次1500多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8万多份,派驻9名官方兽医驻场检疫,累计检疫猪肉57219头,动物产地检疫189735头、只、匹。积极落实通过屠宰场集中屠宰生猪、统一配送经检验合格生猪肉到乡村、校点的模式。小勐统镇、德党镇、永康三个乡镇54村完小由永康屠宰场配送,班卡乡所有学校运猪到县城屠宰场经检验检疫合格后运回;亚练、乌木龙学校由亚练政府安排人员检疫后提供;崇岗乡由学校确定供应商报请当地政府安排人员进行检疫监管;大山、勐板由村级协检员监管,出现疑似染猪肉报乡镇兽医部门复检;勐底农场管委会学校由永康屠宰场配送;大雪山乡中、小学、小勐统中学、明朗中学正在抓紧落实猪肉检疫监管工作。下步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宣传工作及全县生猪肉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德党、永康屠宰场的跟踪管理及检疫工作力度;积极探索我县通过屠宰场集中屠宰生猪、统一配送经检验合格生猪肉到乡村、校点的模式;进一步加大动物疫病防治宣传工作,提升人民群众的认知率和参与度,积极向上级汇报,力所能及的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资,激发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积极性。

  4. 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到位。

  (1)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风险漏洞。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未结合新时期新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县农业农村局仍然执行原县农业局制定的制度,且资金使用内控制度和财务报账审核审签制度存在廉政风险漏洞。如:在县农业局资金使用内控制度中明确的“2000元以下由财务提出意见,站所长、主任审批;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由财务提出意见,站所长、主任审核;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由财务提出意见,站所长、主任审核,分管副局长把关,局长审批”。在财务报账审核审签制度中明确的“局机关财务支出实行分管财务领导一支笔签字审批,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支出执行事业法人一支笔签字审批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签字审批”。明确事项中在相互监督环节上存在风险漏洞。

  整改情况:全面完成整改。认真结合新时期新要求,盯紧资金使用内控制度和财务报账审核审签制度存在的廉政风险漏洞等关键内容,学习借鉴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的部门制度,对《永德县农业农村局制度汇编(试行)》进行全面修编,由班子会议研定后,以正式文件(永政农发[2019]93号)印发各股室、站所执行。已于2019年9月16日前进行了立行立改。

  (2)查找廉政风险点不深入,廉政承诺不严肃。在2019年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工作中,县农业农村局内设的11个股室及下属的15个事业单位中仅有4个下属事业单位的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且登记表中无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意见及签字;在2019年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工作中,县农业农村局内设11个股室及下属15个事业单位中仅有7个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登记表,且这7个站所干部职工的登记表中,无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无组织审定意见及盖章。2019年廉政承诺未做到全覆盖,部分干部职工未签订个人廉政风险承诺书;2018年部分已签订个人廉政风险承诺书的干部在本人签名栏中无本人亲笔签名。

  整改情况:全面完成整改。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严肃廉政承诺,县农业农村局156名干部职工重新开展2019年度查找廉政风险点和廉政承诺工作,找准廉政风险点,廉政承诺全覆盖。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全面树立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不愿腐的理念,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重新开展的2019年度查找廉政风险点和廉政承诺,已于2019年9月16日前进行了立行立改。

  (3)落实政府采购相关要求不到位。如:原县农业局2017年6月30日支付燃油费6000元,2018年5月21日支付购买抽水机资金5000元,2018年7月11日支付购买投影仪等资金 3.8633万元;县畜牧兽医局2016年12月31日支付购买办公用品资金7100元,2018年10月31日支付燃油费2万元;县经营管理站2019年3月4日支付购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资金18.72万元,均未按相关要求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县农业农村局将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政府采购相关要求。举一反三,引为镜鉴,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统筹推动全县农业产业发展工作与上级部门要求及农民群众需求有差距。统筹协调全县的农业产业扶贫工作不到位,产业扶贫项目多次调整,工作推动较慢。探索研究新时期全县农业产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不够,有效推动全县农业产业扶贫工作快速健康发展措施不力,结合全县各村实际发展的规模化特色产业较少,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推进慢,为县委、县政府提供高效的农业产业科学化、规范化发展谋划建议较少,与新时代发展需要及县委、县政府要求有差距;在对结合不同区域、不同土壤等环境条件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上研究不够深,深入田间地头科学指导群众发展特色高效产业不够,与群众需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全面完成整改。县农业农村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对产业扶贫的牵头、推动、督导作用,发挥产业扶贫在助推脱贫攻坚、支撑收入算账作用。一是实现了产业发展和群众增收“双丰收”。全县累计建成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基地343万亩,农业人口人均10.6亩,其中:贫困户产业基地35.5万亩,人均6.4亩,特色产业基地带贫效益日趋凸显。2019年,全县坚果种植面积56.85万亩,产值2.1亿元,被省列为“一县一业”特色县(坚果);茶叶种植面积24.2万亩,产值20.57亿元;核桃种植面积108.9万亩,产值5.5亿元;甘蔗种植面积9.3万亩,产值1.34亿元;蔬菜种植面积9.4万亩,产值5.42亿元; 烤烟种植4.76万亩,收购 12.25万担,产值1.64亿元;畜牧业肉类总产6.64万吨,产值8.18亿元,2014年至2019年被国家列为生猪调出大县,今年生猪出栏74.02万头。据测算,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获得年人均纯收入达6359元,占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的57%;实现全县99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3万元以上,为全县高质量脱贫提供坚强保障。二是抓实项目,推动了产业扶贫项目落地实施。结合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发展基础和需求,自下而上建设县级产业扶贫项目库,完善县、乡、村产业扶贫各类规划、计划、方案,因地制宜,因户施策。2014年以来,累计实施产业扶贫项目387个,投入资金48983.06万元,对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人口11573户45294人实现全覆盖,每户贫困户都获得1项以上项目资金扶持。目前,全县2018年至2020年产业扶贫项目共395个,投资规模46954.429万元。其中:2018年产业扶贫项目88个,投资规模2148万元;2019年产业扶贫项目199个,投资规模24806.429万元,2019年和2020年新入库项目108个,投资规模20000万元;在产业扶贫项目建设上,2018年至2019年的287个项目,已完工65个,其他项目正加快推进。

  (二)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作与群众需要有差距。部分专业合作社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充分发挥作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明显,没有形成科学规范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

  整改情况:全面完成整改。一是搭建了产业增值链和群众利益链“双链接”。全县116个村都建立了农业种植、养殖、加工、流通、服务、农用物资营销等产业合作社,积极发挥组织动员、品牌保护等作用,一端连农户,一端连龙头实体、连市场,成为农业生产标准、农产品质量标准执行的重要平台和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连接的重要载体。二是推进农特产品线上销售和线下销售“双突破”。通过抓产业、树品牌、保质量、拓市场,全县各类农特产品线上线下交易量不断取得新突破,预计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9.26亿元,增长6.5%;依托县电商服务中心、10个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和95个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的销售平台,实现线上产品销售量160万单,营业额达1.13亿元。三是搭建了多元化产业扶贫模式。通过创新推行“双社三绑”利益联结机制,构建了群众持续稳定增收脱贫的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形成了“龙头带动型”“资产收益型”“电商驱动型”“林下发展型”“订单农业型”等多种产业扶贫模式。目前,全县116个行政村都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92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带贫,带动贫困户发展种养殖业实现人均增收3960元;66户企业与99个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绑定,直接带动贫困户13020户;12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带贫益贫作用,吸纳社员27012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4055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12957户。

  (三)脱贫攻坚挂钩帮扶工作不到位。挂钩村(大雪山乡蚂蝗箐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教育引导群众有差距,群众感党恩教育工作不到位,少数群众存在隐瞒家庭经济收入的情况。

  整改情况:全面完成整改。针对蚂蝗箐村271户、户婆村135户(其中县农业农村局干部挂钩11户)贫困户分户制定了扶贫规划、年度计划、帮扶措施等;县局及下属单位157名干部职工挂钩285户贫困户,对挂钩村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积极响应和服从县委、县政府三分之二干部下沉脱贫攻坚一线的安排,共抽调第一书记3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11名、自然村帮扶队员36名干部充实基层一线脱贫攻坚力量,其中在蚂蝗箐村驻村人员达24人,在挂钩村认真开展“个人卫生干净、庭院干净、卧室干净、厕所干净、庭院物品摆放规范”的“五净一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教育群众真实报告家庭经济收入情况,为今年脱贫摘帽发挥农业农村部门作用。

  三、今后努力方向

  下步工作中,县农业农村局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着眼长远,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坚持把抓好问题整改和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做好巡察成果的转化运用,筑牢拒腐防变的铜墙铁壁,防止问题反弹,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推动农业农村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5215577;邮政地址:永德县纪委县监委办公楼(县委巡察办),邮编:677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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