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永德县教育体育局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公告
日期:2025-07-15 10:49
作者:永德县教育体育局
来源:永德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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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沧市教育体育局转发云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关于印发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文件的通知》,结合永德县实际,现将202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贷款政策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 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用。

(3) 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4) 利率如何确定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70个基点(即LPR5Y-0.7%)。

(5) 什么时候开始还款

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可享受5年的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二、申请贷款学生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地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三)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永德县;

(四)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五)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条件

(一)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二)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三)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永德县;

(五)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六)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七)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

四、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受理时间:

现场办理: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9月20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续贷远程办理: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9月20日。

(二)受理地点:永德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原教育宾馆一楼大厅)。

五、所需资料

(一)高校新生和在校生首次贷款所需资料

1.学生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3.录取通知书原件(非新生提交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五年制大专最后两年可以办理,没有录取通知书的学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转学段证明》原件;

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导出);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导出)(提示:系统自动识别,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无此项);

6.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二)在校生续贷所需资料

续贷原则上采取全员远程办理,无需再向永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纸质资料。如因特殊原因需现场受理,所需资料:

1.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办理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续贷申请表》原件。

六、办理流程

(一)首贷

1.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 ),注册用户。

2.注册成功后,登录“国家助学贷款”APP或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申请贷款”或“贷款申请”中如实填写申请信息,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注意:填写信息时,省内预科生就读院校录入云南民族大学,学制1年;省外预科生按实际就读学校录入,学制1年。

3.现场审查资料。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所需资料到永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4.签订合同。资料审查通过后,现场采集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手持身份证的正面同框照并签订借款合同,领取受理证明。

5.录入回执。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后,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过时未录入回执,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二)续贷

续贷是指第二次(含第二次以上)申请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应与家长商定借款金额。

1.续贷方式

线上远程申请,学生通过“国家助学贷款”APP或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续贷申请。续贷申明要写明个人学习情况和生活状况,表达对国家助学贷款诚信的认识等。(选择“网上签订合同”,不需要到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

2.升学后续贷

升学后需要续贷的学生(如:预科升本科、专科升本科、本科升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升博士研究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需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变更完成后,可自行远程提交续贷申请。

注意:远程续贷进行身份认证时,2022年以前办理过的学生使用支付宝APP扫码认证,2022年及以后首次办理的学生使用招商银行APP扫码认证。

续贷学生共同借款人如若更换,必须和变更后的共同借款人一起到现场进行办理。

七、温馨提示

(一)为避免拥挤,建议需要贷款的同学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尽快来办理,在来现场办理之前把申请信息填写好并导出申请表及认定表。

(二)贷款学生要树立诚信还款意识,毕业后切记履行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按时足额还款,避免因还款不及时而影响个人征信,不良信用记录将会对个人未来经济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三)办理助学贷款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办理助学贷款凡是要求学生缴纳手续费、保证金、转账等费用的均涉嫌诈骗。提醒各位同学及家长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联 系 人:王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883-5213291


附件:永德县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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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德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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