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张仕华、张永庆、张永发已去世,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沙惠芹、张玉果申请继承张仕华、张永庆、张永发享有75%的不动产权利,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办理沙惠芹、张玉果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2016年国土资源部印发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予以公示。若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24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电话:0883--5211702
序号 |
权利人 |
证书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面积(㎡) |
继承人 |
备注 |
1 |
张仕华、张永庆、张永发(已故) |
云南省城(镇)土地使用证NO.204206/永德县私房所有证NO.000657 |
临沧市永德县德党镇忙见田村民委员会青树寨组 |
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自建房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142.69/ 69.46 |
沙惠芹 张玉果 |
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3日